当前位置:首页 > 区县廉政网 > 南雄市 > 监督曝光

南雄市纪委监委: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表日期:2020-11-27 15:37:00 来源:
字体: 打印此页
分享
分享文章到

  为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持续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全市党员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珠玑镇长迳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李坊祥,村支部原委员、村委会原委员刘华沅,村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李小兵等人套取私分村委会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26月至201711月,李坊祥、刘华沅、李小兵等人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套取村委会资金0.63万元,其中李坊祥和刘华沅各分得0.11万元,李小兵分得0.37万元;使用村委会资金0.3万元违规发放津补贴,其中李坊祥、李小兵、刘华沅各分得0.05万元。此外,李坊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7月,李坊祥、刘华沅、李小兵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撤销党内职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珠玑镇长迳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邓昌源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20171月至2月,邓昌源用帮扶单位给予的0.5万元春节慰问金,违规向村干部发放津补贴,其中邓昌源违规领取了津补贴0.1万元。20187月,邓昌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油山镇下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沈二洲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20152月至20162月,油山镇下惠村委会违反有关规定,向村干部重复发放补贴、滥发节日补助共计1.792万元,其中沈二洲违规领取0.282万元。20187月,沈二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及时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学习传达通报的典型案例〔各镇(街道)还要传达至村(社区)、村小组一级〕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决守住纪律红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四风”问题要严查到底、寸土不让。要继续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重点整治违规公款吃喝、收送“红包”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韶州清风”微信公众号
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