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区县廉政网 > 南雄市 > 监督曝光

南雄市纪委监委: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表日期:2020-11-27 15:41:00 来源:
字体: 打印此页
分享
分享文章到

  2019年春节将至,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成为习惯,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南雄市湖口镇新湖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林军和新湖村委会委员温盛忠违规收取好处费的问题2014年,在林军的默许下,温盛忠借帮助村民申请危房改造户名额的名义向林某索取好处费。20141月,温盛忠将收取的0.6万元好处费和林军平分。20188月,林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9月,温盛忠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2.南雄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原党组书记李新仁私车公养等问题。20138月至20139月期间,李新仁分两次将个人车辆年审费用5145.97元在南雄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违规报销。此外,李新仁还存在违建问题。20188月,李新仁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政务降级处分。

  3.南雄市河堤管理所原副主任王顺太公车私用问题。20191月,王顺太擅自违规使用单位公务用车3次,搭乘其朋友或老乡用于办个人私事。期间,王顺太在公车私用时发生交通事故并肇事逃逸。20191月,王顺太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4.南雄市全安镇全安村违规饮酒的问题。2019129日,全安镇全安村召开村民小组长工作会议,午餐期间参会人员违反公务接待、禁酒控酒有关规定饮酒。现给予全安镇全安村党支部、全安村委会全市通报批评,责成全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英国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上述4起典型案例说明了“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纠治“四风”问题任重道远。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组织传达学习,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工作,盯住本单位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单位食堂等关键环节,严防相关单位和党员干部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钱物、违反禁酒控酒规定、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从严从重查处,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吸取深刻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好,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此通报镇(街道)还要传达至村组一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韶州清风”微信公众号
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