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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纪委监委:关于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表日期:2020-11-27 15:4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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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教育警示,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南雄市主田镇窑合村委会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池帝现套取危房补助款等问题。20137月,池帝现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明知自己不符合条件,以妻子的名义申领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15000元。此外,池帝现还存在20153月优亲厚友违规将窑合村委会集体山林300多亩承包给亲戚的问题。20196 18日,池帝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二、南雄市江头镇涌溪村委会大坪山村小组组长邓事山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20176月至201712月,邓事山在协助江头镇人民政府开展“三清三拆”整洁村工作期间,虚构开支从中套取36600元扶贫专项资金用于其个人日常开支。此外,邓事山还存在未将37756.33元集体资金上缴到本村财务专用银行账户的问题。201966日,邓事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三、南雄市湖口镇政府工作人员黄明亮工作失职的问题。20165月,黄明亮在为村民申报危房改造资金工作中,因未正确履职,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村民朱某林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3500元、村民刘某煌多领取危房改造补助15000元、村民刘某香和朱某文分别少领取危房改造补助14000元和2000元。2019418日,黄明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南雄市南亩镇中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惠宝工作失职的问题。201310月,黄惠宝在完成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任务中工作失职,未按照规定程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个别村民申请危房改造补助情况,也未按要求将该村民申请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补助的相关资料进行公示。2019510日,黄惠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脱贫攻坚是当前各级党政干部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作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以严细深实的作风确保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并及时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学习传达通报的典型案例〔各镇(街道)还要传达至村(社区)、村小组一级〕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全面实施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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