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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纪委监委:关于“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和值班值守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发表日期:2020-11-27 15:5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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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值班安排的通知》(雄办发电〔202036)的要求,“五一”期间,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组成督查组,对全市18个镇(街道),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生态环境局南雄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森林公安分局、市代建中心、恐龙化石管理处、园区管委会、市行政服务中心、国投公司、小流坑-青嶂山保护区管理处、市房管所、市卫监所、南雄中学、市一中、市二中、市中等职业学校、黄坑中学、乌迳中学、邓坊中学、火车站、汽车站等38个单位及部分景区、购物场所、餐饮服务场所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总体来看,大部分单位都能按照要求,严格落实“五一”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报送信息。各镇(街道)、市直单位都至少有一名党政主要领导在辖区内负责总值班,并安排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各项工作。各学校能认真落实师生健康状况监测和活动轨迹调查、陪餐制度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校园校舍防疫消杀,卫生状况良好。火车站、汽车客运站能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和司乘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制度,工作人员均佩戴口罩并要求乘客佩戴口罩。

  二、存在问题

  在督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待改进。

  (一)值班纪律方面

  1.个别单位未及时报告值班人员调整。如全安镇未报告值班人员钟良锦值班时间由52日调整为51日,导致实际值班人员与报送的值班安排表不一致。

  2.个别单位值班人员工作时间不在岗。5215时,市房管所大门关闭,侧门有一保安值班,经询问该人员为非编制内人员。

  3.个别单位值班人员未按规定24小时在岗。531915分,市水务局带班领导欧阳克重不在岗;541813分,市林业局带班领导钟小娟不在岗;551019分,小流坑-青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带班领导张细良不在岗。

  4.个别单位未严格落实值班要求。54日市委办抽查15个单位值班情况,其中有3个单位未严格落实值班要求:(1)小流坑-青嶂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三次电话抽查均无人接听;(2)消防救援大队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报送的手机号码有误,未能取得联系;3)司法局带班领导外出开会未履行报备手续。

  (二)疫情防控方面

  1.个别检测点无人值班。51930分,园区人才公寓防疫检测点无人值班。

  2.个别检测点只有一人值班。5116时左右,14号片区诚羽宾馆旁边和对面检测点、幸福酒店旁检测点、4号片区友e+教育旁检测点、三禾花店旁检测点、江鑫平价商店旁检测点、18号片区众康医疗器械经营部旁检测点均只有一人在岗值班;521550分,10号片区马路口检测点只有1名值班人员在玩手机,桌面无外来返雄人员登记表、测温枪。

  3.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如珠玑古巷旅游区售票门口人员扎堆,游客中心登记处无体温登记表、无重点区域人员排查表,隔离室医护人员不在岗,值班负责人对疫情防控流程一问三不知,部分游客未佩戴口罩。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举一反三。各镇(街道)、各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对照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强对重点地区返雄人员的排查管控,严格实行实名登记、体温测量、佩戴口罩,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二)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各镇(街道)、各单位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强化应急值班考勤,确保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在岗值班,杜绝出现值守空档或无人值守现象,同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三)立行立改,抓好落实。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各镇(街道)、各单位要引以为戒,严明纪律,抓好整改落实。被通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立即约谈被通报的责任人员,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各单位约谈的材料和责任人员的书面检查请于515日前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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