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区县廉政网 > 南雄市 > 审查调查

南雄市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原大队长郭付东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表日期:2020-11-27 11:28:00 来源:
字体: 打印此页
分享
分享文章到

  2019年,南雄市纪委监委对南雄市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原大队长郭付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郭付东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向服务对象报销相关费用;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不正确履行职权,包庇他人非法开采河砂,造成国家矿产资源遭受重大损失

  郭付东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南雄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郭付东开除党籍处分;由南雄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韶州清风”微信公众号
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