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雄市监委对南雄市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原大队长陈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陈亮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不正确履行工作职权,包庇他人非法开采河砂,造成国家矿产资源遭受重大损失。
陈亮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南雄市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亮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