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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表日期:2020-12-31 08:3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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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区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曲江区枫湾镇社区党支部原书记、居委会原主任刘志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2月,枫湾镇社区居委会违规发放元旦节日补贴共计2500刘志明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此外,刘志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0月,刘志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二、曲江区小坑镇汤湖村党支部原委员、村委会原财务谭新养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至2016年,谭新养利用职务之便,在村委会报销其私车加油费用共计800元。2020年10月,谭新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三、曲江区住建管理局股长钟毅和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原站长黄建平、沈浩俊等3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并接受宴请问题。2015年至2018年,钟毅黄建平、沈浩俊等3人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给予的礼品礼金并多次接受宴请其中,钟毅收受礼金2200元黄建平收受礼金5000元和价值2200元的礼品、沈浩俊收受礼金6500元价值7200元的礼品2020年12月,钟毅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黄建平、沈浩俊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上述3起问题中,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有的私车公养,且都是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是典型的顶风违纪行为,充分暴露出我区个别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少数党员干部缺乏纪律规矩意识心存侥幸。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委、市委、区委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抓严管,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全区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纪律规定,带头转作风、树新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重要节点,针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易发多发问题,强化监督检查,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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