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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区纪委监委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表日期:2021-10-30 14:3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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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区纪委监委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曲江区罗坑三级水力发电站党支部书记、站长杨海平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8月至10月,杨海平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使用单位公务车接送家人赴外地探亲、送小孩上学。2021年3月,杨海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曲江区枫湾镇新村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余日成违规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08年至2019年,余日成先后12次收受木材老板林某共计2.4万元的财物。2021年7月,余日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三、曲江区工程建设中心副主任胡坚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并接受宴请等问题。2017年至2018年,胡坚在担任曲江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期间,先后3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礼品礼金共计2200胡坚还存在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7月,胡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降级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上述3起问题中,有的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且问题持续到党的十九大之后,是典型的顶风违纪行为,充分暴露出个别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少数党员干部缺乏纪律规矩意识,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做到令行禁止。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检查,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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