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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区纪委监委关于4起党员干部酒驾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表日期:2022-09-09 17:1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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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纪守法,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党员干部酒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大塘镇党委副书记李优平酒驾问题。2022年5月19日,李优平酒后驾驶小汽车,行驶至浈江区Y142(北郊加油站-上坝)路段时,被交警部门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2022年5月20日,李优平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8月,李优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白土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黄心昌酒驾问题。2022年1月4日,黄心昌酒后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驾驶普通摩托车,行驶至曲江区白土路段时,被交警部门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2022年1月17日,黄心昌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22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7月,黄心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原曲江区供水管理处演山水厂保安班班长曾庆良酒驾问题。2022年4月10日,曾庆良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码牌普通摩托车,行驶至曲江区马坝镇南堤一路时,被交警部门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2022年4月11日,曾庆良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32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8月,曾庆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大塘镇侧田村党支部委员尹月清酒驾问题。2022年2月25日,尹月清酒后无证驾驶普通摩托车,行驶至曲江区大塘镇汤溪村路段时,被交警部门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2022年3月7日,尹月清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3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8月,尹月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酒驾问题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纪法观念淡薄等问题。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并深挖倒查酒驾醉驾背后的违规吃喝的“四风”问题,严防由风及腐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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