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7月31日至9月30日,韶关市县(市、区)党委第二交叉巡察组对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以下简称分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0年12月24日,巡察组向分局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狠抓整改工作
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分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事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共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委员会关于韶关市县(市、区)党委第二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期限,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每项整改任务得到彻底落实。截至2021年3月24日,巡察反馈的3大类2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通过整改,修订完善组织建设、财务管理和执法办案等方面制度10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整改落实
(一)关于“政治建警统领作用发挥不够有力,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与群众期盼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浮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制度》《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试行)》。今年以来,分局召开党委会议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二是紧密结合公安职责使命开展调研。2021年第一季度,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到挂点联系的基层所队开展调研24次。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缺失、管控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严格落实党委会每半年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度。2021年2月7日,分局党委会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并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研究。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2021年3月22日至25日,党委班子成员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对各部门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部门要求按规定“补课”纠正,进一步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三是完善了《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对民警、辅警使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网上信息进行规范。
3.针对“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未提交复核结果的三条线索提交了补充核查报告。扎实推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保持机构不变、标准不变、警力不变,不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分局多次牵头召开重点涉黑恶线索会商会,加大对涉黑恶线索的深挖扩线力度,提高线索成案率;依托智慧新警务等创新载体,充分发挥工作专班力量优势,推动案件侦办、抓捕追逃等工作。二是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措施,成立了捐赠物资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捐赠物资管理规定,完善了接收防疫物资捐赠台账。2020年4月,对疫情防控期间落实管控责任不到位的民警进行了全局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辞退履职不力的辅警。三是党委会及时传达学习、专题研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重点工作。2021年1月21日,党委会听取了2020年区政府集中光伏发电扶贫项目石堡村贫困户分红情况。对帮扶乡村开展“民情夜访”,对贫困户开展了各项帮扶活动,2020年春节和2021年春节慰问了对口精准扶贫的脱贫户并发放了慰问金,分局负责的1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和1户分散五保供养户全部脱贫。四是提高公安中心工作成效。梳理了2019年和2020年智慧新警务工作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并加以整改;每月通报“飓风”专项行动进度情况,制定工作奖惩机制激发民警办案积极性,强化基层所队联合办案机制,合力推进专项行动工作,2020年分局“飓风”专项行动考核排名全市第三。
4.针对“未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案件主办人制度》《2020年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刑事案件受立案突出问题专项网上督察工作方案》《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权责清单(2021年版)》,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执法管理委员会建设运作、法制审核、改革执法监督考评及防范化解执法廉政风险等一系列制度机制。二是围绕执法勤务规范、执法突出问题开展全员培训,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共组织开展了4次“评案纠谬”活动及法制跟班培训。结合分局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了取保候审突出问题的排查、违规违法办理“减、假、暂”案件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构建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全面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三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落实警务投诉信访问题情况通报机制。认真调查核实每一起涉警投诉,对属实的涉警投诉,对相关责任部门、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对查证不属实的涉警投诉,耐心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建立了常态化督察提醒工作机制,针对警务投诉、信访投诉中查实的问题,责令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整改。2020年9月至今,向有关责任部门发出《督察提醒函》5份、《督察建议书》1份;对群众投诉民警工作推诿问题进行了全局通报,对相关责任民警进行问责。四是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公安工作满意度。制定了《2021年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公安工作满意度工作方案》,将案件侦破、安全防范指南、便民提示、警情通报等涉民生内容纳入“曲江公安”、“曲江110”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官方媒体平台外宣范围。每月对各部门开展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公安工作满意度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并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整改期间,分局开展了春节安保和“平安夜”集中清查整治行动专项督导督察工作;启动电信诈骗案件止付、冻结工作,成功为3起电信诈骗案的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二)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重点领域失管失察,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5.针对“执行津补贴有关规定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慰问金发放制度,明确慰问金使用范围和程序,清退了违规发放的扶贫慰问金。二是规范津补贴发放,加强监管,规范发放乡镇工作补贴。三是制定了《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规范公车使用。
6.针对“加油卡管理使用存在严重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分局加油卡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实施一车一卡一台账制度。二是收回分局已停用的加油卡并办理注销,将余额转入分局账户。三是将加油卡使用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工作进行常态化监督。2021年1月以来,对分局各部门加油卡台账进行了抽查,发现4个部门存在加油卡使用台账不完善的问题,已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通报批评。截至目前,未发生公车私用等问题。
7.针对“资金管理使用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网上追逃奖励金使用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二是补缴了2020年工会会员会费,2021年严格按照《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收取分局工会会员会费。三是明确了对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民警救助会发放慰问金的要求,2021年2月以来,按规定慰问因公牺牲民警和病故民警家属7户。
8.针对“分局食堂缺乏监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局食堂食材配送已按规定进行了邀标,规范采购服务流程。二是制定了分局食堂管理规定,明确食堂供餐人员范围为在职干警。
9.针对“民警宿舍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分局产权房的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套房、单身宿舍住户要求其限期清退,再统筹按规定建设备勤室。二是经分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对确有困难的2户套房住户实行三年居住过渡期措施,继续借住原套房内,过渡期内按规定收取水电费、房屋租金。三是对补缴的民警宿舍水电费和房屋租金按规定上交区财政局。
10.针对“派出所提升修缮工程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分局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核查,已对大塘、乌石、沙溪、白土、城东等5个派出所修缮工程项目进行验收。二是规范合同条款,聘请法律顾问审核合同,完善了马坝派出所提升改造工程质保金补充协议书,并补收了质保金。三是明确要求分局工程项目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建设,按照规定支付工程款项,督促监理方责令施工方履行职责,跟踪施工全过程,确保工程质量。
11.针对“采购类项目推进不力,造成资金浪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党委对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剖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切实加强整改;明确相关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全面统筹设备系统建设,要求设备系统必须进行全面评估和精准分析功能需求后再启动建设。
12.针对“对涉案财物管理处置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发布了《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关于处理暂扣车辆的公告》,安排民警会同交通清障公司、金属回收公司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核查核实,将执法中查扣的无主机动车按程序进行报废处理和评估定价,相关款项全部上缴至区财政局;建立了对暂扣无主车辆的长效管理制度。
13.针对“形式主义典型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数字证书管理,已将不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的问题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责令相关责任人作书面检查,健全完善了《数字证书管理细则》,督促民警修改登录弱口令,加强对数字证书的保管、使用和登记检查。二是召开枪支管理工作会议,分析了当前枪库枪支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开展整改。2021年2月,开展了枪支管理督导检查,督促进一步规范枪支管理。2021年第一季度,更换完善了分局枪库视频监控、防入侵报警系统。三是对存在问题的易制毒企业进行复查,截至2021年4月,检查发现的问题已整改落实。加强对辖区易制毒企业的日常巡查,严厉打击制毒物品犯罪活动,规范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企业的管理秩序,杜绝易制毒化学品漏管失控。四是制定了《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督导检查和政治督察工作方案》《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内部管理专项督导检查方案》,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内务管理专项督导检查16次,发出督察通报1期,提出整改建议25条,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通报批评、提醒谈话。2020年围绕各项中心工作,通过明察暗访、定期不定期、常规与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62次,出台了《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严禁违规饮酒规定》,组织全体民警和辅警签订了《禁酒规定承诺书》,开展酒精突击检测民警辅警1358人次,未发现工作日期间饮酒情况。
(三)关于“组织建设亟待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
14.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11月和2021年2月召开了两次分局党委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充分,理论学习认真,问题查摆有针对性,批评与自我批评有辣味,整改措施比较到位,并邀请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相关同志到会监督指导。今后将持续坚持,严肃民主生活会。
15.针对“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建工作。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已对可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摸排,对培养对象进行党员发展程序核查,定期跟进党员发展情况。二是已足额追缴党费。今后将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计算,并足额收取党费。
16.针对“超比例给予个人嘉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奖励流程,2020年已将报功和嘉奖的数量严格控制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限定的9%比例以内。
17.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21年2月,分局开展职级晋升工作,抽调责任心强、有考察经验的领导和年轻干部组成考察组,同时邀请监督室参与,对123名考察对象从德、能、勤、绩、廉全面进行考察,并公示考察结果。
18.针对“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增加招录民警名额,并向基层一线倾斜,已将2020年新招录的民警安排至派出所工作,充实基层警力。二是对空缺岗位进行调研,有计划分批次补充股级干部,2020年12月以来已提拔了7名副科级领导干部。三是梳理符合交流轮岗的人员并上报区委组织部,制定了《2021年度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方案》,有计划分批次对干部进行轮岗。
19.针对“聘用人员招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加强聘用人员出入境管理,2021年1月起对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出入境报备制度,不定期开展检查。二是严格按规定开展辅警招录工作,2020年起已组织全局辅警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每两年合同期满后续签一次。
20.针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实施《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方案》《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清单》,有效推进了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解决工作推诿扯皮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2020年,分局纪委积极配合区纪委监委,对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组织纪律的民警给予处分,并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专题片等开展了警示教育。三是2021年1月和3月,分局党委书记以“忠诚履职勇担当,创新争优提战力”和“学习党史,铸魂补钙,为曲江公安事业高质量发展凝聚智慧和力量”为题,为全体民警讲授了专题党课,增强民警遵章守纪意识和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2021年3月,开展了先进事迹报告会暨“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全体民警共同学习先进典型事例。
21.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积极落实问题线索的查处机制、执纪问责的兑现机制、红脸出汗的常态机制,对党员干部积极开展日常廉政教育活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是制定了《曲江分局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方案》,集中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案不立、压案不查,违规取保候审,服务群众意识不强等问题。结合分局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剖析本单位违纪违法案例,各党支部结合身边人身边事开展了警示教育。三是加强对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2021年3月,对涉及财务管理、治安管理、国家安全职能的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员开展廉政谈话和风险排查。四是严格执行会风会纪有关规定,加强纪律监督和督导问责。2021年以来,共发出通报18份,编写典型案例警示录3期,对违反会风会纪和存在问题的民警进行工作约谈或全局通报。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以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效检验整改
分局党委和全体民警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结合当前分局队伍教育整顿,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法纪教育、党史学习教育、警示教育和英模教育活动,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形成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力争取得更加出色的成绩,为奋力谱写曲江公安事业新篇章,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曲江、法治曲江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1-6839702;邮政信箱: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曲江大道168号;邮政编码:512100。
中共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委员会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