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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关市曲江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领域方面)

发表日期:2023-06-09 10:54:00 来源:韶关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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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下旬至10月28日,县级第六专项巡察组对曲江区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进行了巡察。2022年12月13日,县级第六专项巡察组向中共韶关市曲江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提高思想认识,专题研究部署。专项巡察反馈会议后,我局立即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反馈的问题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认真对照问题,提出各自的整改措施,并按区有关会议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强化领导责任,组织保障到位。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反馈的问题,由党组班子成员牵头,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

(三)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到位。制定了《中共韶关市曲江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对县级第六专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项逐块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股室)以及完成时限,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实行挂单整改、对账销号,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问题。安排专人收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等材料,提前安排好学习内容,明确学习形式和要求,及时提交局党组会议组织专题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做到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强化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与本局各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截至2023年5月,我局共召开党组会议11次,安排“第一议题”学习议题35个,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2.针对不注重实效深入学的问题。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定了学习计划并严格落实,配备相关理论学习资料,以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为基本内容,以专题报告会、集中研讨、专题调研和自学为基本形式,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并形成完整的学习记录和学习档案。截至2023年5月,共开展11次集中研讨学习,每次集体学习研讨参学率在2/3以上,部分或者全体成员进行交流发言,学习时间均在半天以上。二是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与“三农”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并结合我区“三农”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农业生产、农业重点项目建设、农村综合改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计划,做到以学促用、学用结合。

(二)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推进力度不够问题。一是我区2021年已复耕4302亩、2022年复耕6945.31亩,完成上级下达的复耕复种任务。二是8个镇共申请325.9万元复耕复种补助资金,补助资金正在按程序申请拨付。三是2022年印发了《2022年度曲江区撂荒地复耕复种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积极做好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如,马坝镇转溪村委杨甫子村小组撂荒地已于2022年冬种植油菜。

2.针对部分项目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现象,未充分发挥项目效益问题。一是樟市镇政府已向区财政局申请管护费用于对太阳能杀虫灯的维修,目前等待区财政局拨款。在高标农田区域竖立警示牌,派发宣传单、宣传折页380份,加强管护宣传。春耕期间,不定期对高标农田区域的杀虫灯进行3次巡查,向田间农户宣传保护杀虫灯的重要性。二是督促相关项目实施主体将被水浸泡损坏的播种机送检维修。三是按照《韶关市曲江区“十四五”时期农村改厕奖补方案》,指导乡镇科学合理落实农村公厕选址。制定了《韶关市曲江区农村厕所长效管护方案》,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农村公厕管护问题明显改善。公厕上锁、无水电等问题已完成整改。四是督促第三方运维公司在服务期内做好一体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护。草拟了《韶关市曲江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方案》,已按程序通过审议,核稿后印发,将管护资金和管护责任一并明确到设施所在镇村,探索由镇村组织农村污水、农村垃圾和农村厕所等基础设施的运维管护。

(三)资金使用监督不力,存在不规范现象问题

1.针对涉农统筹资金未按资金文件指定范围列支问题。一是责令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按资金文件指定范围使用涉农统筹资金,用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项目实施主体已制定整改方案,并经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该整改方案。项目实施主体根据整改方案在樟市镇选定早造秸秆粉碎还田实施地点及1860亩实施面积和范围;在枫湾镇选取相对比较连片种植1540亩玉米的范围作为秸秆离田利用的整改。下一步的计划是根据早造的收割时间和玉米收成时间进行早造秸秆粉碎还田和离田的工作整改。二是完成会计账目调整,将办公用品支出调整为事业支出-基本支出,不列在病虫害防控资金支出。三是调整了农业项目工程监管小组成员,不定期对农业项目进行抽查、指导,进一步规范涉农统筹资金管理。

2.针对未督促、协助实施主体申报项目资金,导致涉农资金沉淀闲置问题。一是兰花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已提交建设项目补助资金资料,已完成初步审核,待验收合格后申请奖补资金。二是对于农业生产社会化托管项目,在原粮食(以水稻为主,兼顾玉米、番薯、马铃薯)、蔬菜的基础上,增加油菜、果树及油茶等其他经济作物作为主要作物;在原航空植保、稻谷机械化烘干基础上,增加机耕整地、收割、施肥、直播、秸秆还田等环节为补助环节列入补贴范围,继续在2022年冬种和2023年全年农业生产过程中实施;对已经完成实施的2022年晚造烘干和冬种部分及时组织验收和资金申请。力争在2023年完成项目的实施和资金的拨付。目前已通过托管完成2022年冬种油菜11645亩,已完成资金申请351.63万元,已完成拨付175.43万元。三是已优化资金分配方案,用好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第三批)剩余资金,部分分配给有关乡镇用于支付重点廊道村容村貌整治工程尾款。

(四)涉农统筹资金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滞后问题

针对2018年至2022年8月涉农统筹资金项目预算执行滞后问题。一是区政府印发了《关于明确预算资金审批范围和程序的通知》。二是局党组书记加强与区财政局沟通,与区政府分管领导沟通,协调加快涉农资金的拨付进度,计划2023年12月底前拨付完成。三是关于新型经营主体奖补资金,经与市农业农村局沟通,由市农业农村局直接支付到实施主体账号。目前,完成支付2018年度项目资金10万元(中央项目资金);完成支付2019年度项目资金109.18万元(中央项目资金);完成支付 2020年度项目资金42.44万元;完成支付2021年度项目资金1320.12万元;完成支付2022年度项目资金1632.61万元。

(五)截留专项债券资金问题

针对开设18个“三方共管”银行账户,账户性质为临时账户,不受省市平台监管,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2022年12月已通知6家项目单位注销“三方共管”银行账户,截至2023年5月,已注销5家“三方共管”银行账户,另1家计划6月底注销。

(六)部分项目连续多次选中同一实施主体,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1.针对区农业农村局通过询价的方式连续4年向同一公司购买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物资(化肥)用于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问题。4年化肥采购项目进行了检查,经自查,连续4年在同一家主体采购化肥,均按程序进行公开公平竞价评审后选取。为防范发生廉政风险,今后我局将加在培育壮大更多的农资经营主体上下功夫,加强廉政风险排查整治,避免连续多年采购同一经营主体的物资。

2.针对通过邀标方式采购汽油抽水机用于抗旱应急,两次开标会邀请同样的公司且均由同一公司低价中标问题。一是组织集中学习4次,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等。二是加强项目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纠正。三是针对类似的招标项目,实行合并招标方式开展招投标。四是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开展项目招投标、物资采购等相关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推动我区农业农村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已整改的问题“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得力措施逐步解决,确保整改到位。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1-6667926、0751-6666461;电子邮箱:qjnyjrsg@126.com、qjnyjb@163.com;邮政信箱:韶关市曲江区鞍山路15号曲江区农业农村局;邮政编码:512100。

 

中共韶关市曲江区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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