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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曲江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表日期:2023-10-25 15:49:00 来源:韶关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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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曲江区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上旬至12月下旬,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思想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实践,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进行剖析,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齐心协力抓整改,不折不扣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确立了整改工作的框架思路,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股长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察等工作,为巡察整改工作有效落实提供组织保障。
  (三)推进整改落实。按照“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要求,局党组全盘接受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各股室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经研究讨论和多次完善,形成了《中共韶关市曲江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及相关工作专题会议,协调整改中的各类事项,督促班子成员及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改;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责任部门认真贯彻党组整改工作要求,立行立改。局党组对整改工作采取定期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在整改的同时,对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进行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进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
  1.针对“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一是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形成贯彻落实台账。二是强化学用结合,在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中心组成员都结合各自分管领域工作进行发言,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针对“跟进学习不落实”的问题。局党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参照《韶关市曲江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和曲江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结合民政具体工作任务,合理制定学习计划,保证必学内容全覆盖。2023年3月至9月,共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7次。
  (二)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议事决策过程不严肃问题
  1.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党组成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2023年3月至9月,共召开14次党组会议,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二是开展对2023年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情况的自查,暂未发现问题。三是健全完善《中共韶关市曲江区民政局党组“三重一大”制度》,局党组会议决定重大事项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
  2.针对“党组议事决策不严肃”的问题。一是非党组成员列席会议时只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不参与表决。二是就曲江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运营模式相关事宜、原三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调整为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建设相关事宜邀请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共同协商,三方会上达成一致意见后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并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保证党组议事决策的严肃性。
  (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相关制度文件未参照区级文件派生定密”的问题。一是党组成员集中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将未定密的相关制度参照区级文件派生定密,并按密件单独存放保管。二是加强与市民政局、区委宣传部等部门沟通联系,学习工作经验。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2023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结合保密宣传教育日活动的相关要求,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培训。四是开展保密教育线上培训活动。单位在职人员均参加保密教育线上培训并参与了保密考试。五是严格执行派生定密相关要求,对文件进行派生定密。
  2.针对“分析研判不到位,风险研判走过场”问题。一是召开局党组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提出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二是分别召开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开展民政业务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并提出处置意见。三是参加曲江区2023年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并按要求汇报民政领域2023年第一季度意识形态风险研判情况。
  3.针对“请示报告制度不落实”问题。一是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尤其是社工开展讲座、社会组织开展论坛等,发言材料等按程序报批。二是加强排查在局登记备案的社会组织举办论坛情况,严格执行《曲江区社会组织重大活动事项报告制度》,规范社会组织开展重大事项的报批、报备程序。
  (四)经营性公墓运营监管不力问题
  1.针对“经营性公墓的监督管理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按要求做好2021年度、2022年度经营性公墓年检工作,联合区直有关部门对区内经营性公墓逐一检查,并将年检材料上报市民政局。二是陪同市民政局到曲江区万寿山公墓、金龟岭公墓开展2022年度经营性公墓年检工作。通过年检,进一步提高了经营性公墓规范管理的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措施,每年清明节等重要时期以及发生重大公共卫生防疫期间,区民政局都加强对墓园管理方开展应急培训和处置突发事件演练的指导监督,墓园的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得到较大提高。
  2.针对“对违规问题整改跟踪落实不到位,公益性公墓违规宣传问题死灰复燃”问题。一是约谈公墓负责人,要求其立即停止对外的违规宣传行为,并责令其收缴销毁宣传广告牌。二是区政府组织区直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成立联合执法小组,研究制定《曲江区关于整治公益性公墓违规行为联合执法实施方案》,到乐村坪百旺山生态陵园开展联合检查,对已收缴的违规宣传广告牌进行现场集中焚毁。
  (五)村居养老服务机构成效不明显,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问题
  形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长者饭堂)项目采取购买项目与购买服务运行模式利弊问题的调研报告》,并通过会议研究确定本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长者饭堂)从2023年6月起实行购买项目模式。目前,巡察反馈的8家村居养老服务站(中心)均正常开放。
  (六)行政执法检查流于形式问题
  1.针对“检查记录不真实”问题。从2023年4月起采用《曲江区养老机构日常监督检查登记表》开展检查,检查后及时与区直有关部门对接,综合确定检查结果。2023年4月,区民政局联合区直有关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检查结果在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公开。
  2.针对“检查工作质量不高”问题。一是制定《韶关市曲江区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组织各养老机构学习老人入院评估政策内容。二是各养老机构与当地卫生院完成家庭医生签约,由当地卫生院协助开展评估,定期到养老机构对服务对象进行健康检查指导,建立服务对象健康档案,针对特殊慢性病人员健康由工作人员每天进行监测管理。三是加强养老机构的日常监管检查,每月对养老机构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联合消防、卫生健康和市场监管部门对养老机构进行专业性的检查指导。2023年3月至9月,共开展养老机构检查8次,发现并反馈问题15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3.针对“行政处罚职能缺位”问题。一是向未按照规定期限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下发引导注销的通知书及未参加年度报告的整改通知书,并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二是通过年度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管,规范社会组织的活动。三是组织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学习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及相关知识的培训,提升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确保社会组织行政执法的严肃性。
  (七)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每月及时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婚姻登记管理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二是印发《韶关市曲江区民政服务机构2023年防灾减灾日工作方案》《2023年全区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等,全面排查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23年3月至9月,共开展检查8次,养老机构发现并反馈问题15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他民政服务机构暂未发现问题。
  (八)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
  1.针对“救助档案编号出现重号,救助档案管理工作不够严谨”问题。一是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加强学习,学深学透《广东省流浪救助管理工作质量手册》关于档案管理相关内容,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二是将受助人员档案统一编号,由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2.针对“救助档案不齐全,部分无名氏编号未见纸质救助档案”问题。制定了《曲江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了救助档案的归档范围,并对2018年至今站外救助141人、站内救助116人的档案进行了规范性整理,下一步将继续落实救助的同时及时将救助人员档案进行编号归档,离站时及时完善救助资料。
  3.针对“救助档案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问题。一是已落实了流浪人员的档案检查,已将救助对象的身份证明资料放入救助档案。二是明确了救助档案的归档范围,日后将实施救助档案集中统一归类整理,确保救助档案完整、准确。
  (九)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推进不力问题
  1.针对“示范创建工作不落实”问题。一是2023年曲江区成功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二是持续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做好收养登记、档案管理、走访入户摸排工作。已完成全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档案的规范化管理。三是成立了曲江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核定编制2名,加强了机构建设。四是继续完善儿童保障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健全三级关爱服务工作体系,切实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五是提升儿童服务能力。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40余次。组织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及镇(街)儿童督导员13人参加市儿童督导员培训。
  2.针对“打击专项整治工作不力”问题。一是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业务负责人分别开展了谈话提醒,要求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职能,统筹推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二是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公安、教育、团委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发挥未成年人保护三级工作网络工作,组织各镇街落实“双百”社工和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排查责任,做好数据保密和舆情管控工作。今年组织开展了全区困境儿童救助保障摸排治理工作、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女童救助帮扶摸排等工作,专项行动排查工作到位、数据收集及时、统计口径一致、新增数据核实工作进展顺利。
  第二方面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信息公开不规范问题
  1.针对“信息公开监督指导不到位”问题。一是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及日常业务检查,有效指导区慈善会按时公开章程、年度工作报告及慈善项目等情况。二是区慈善会已按季度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慈善项目情况,慈善会章程、年度工作报告和慈善项目情况也已在慈善中国平台予以公布。
  2.针对“信息公开不严格”问题。一是组织工作人员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知识学习,按照上级部署及时更新养老机构检查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检查结果公开。二是通过咨询“韶关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技术工程师,解决“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系统操作问题,完善了2022年的“双随机、一公开”专项联合检查情况公开。
  3.针对“政务公开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韶关市曲江区民政局权责清单》已核实更新,并按照区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挂接至广东政务服务网。二是对2023年权责清单及其他公开信息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暂未发现问题。
  (二)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力问题
  1.针对“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预算资金审批范围和程序的通知》,按相关程序办理资金申请审批和拨付。二是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股长、下属单位负责人分别开展谈话提醒10人次。三是做好2022年各级资金的绩效自评工作,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综合评估,推进评价结果应用工作的开展。四是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按季度进行通报。五是配合做好上级部门、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对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督查检查,对检查和评估中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并进行“回头看”。
  2.针对“特困人员专项资金结余过大”问题。一是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广东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定》《广东省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工作水平。二是将结余资金统筹用于特困人员生活费、门诊医疗费及院内护理费(被服费、水电费、购买纸尿裤、尿垫等生活日用品)等。
  (三)财务监管缺失问题
  1.针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混乱”问题。一是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和区殡葬服务所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区殡葬服务所负责人约谈了殡葬业务承包人,明确了账务处理及签批权限事宜。二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了《韶关市曲江区民政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殡葬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三是制定了《韶关市曲江区殡葬服务所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签批手续,规范下属单位财务管理。
  2.针对“项目合同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区社会福利院重新与施工方完善签订合同。二是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韶关市曲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有关文件,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财会、政府采购等相关政策的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水平。
  (四)公务用车、公务出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1.针对“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本区关于公务用车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关要求,规范公务用车。
  2.针对“公务出差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浪费”问题。一是局分管领导与业务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护送返乡提前制定方案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加强经费预算约束,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第三方面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一)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已召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部署全年重点工作任务。二是印发《中共韶关市曲江区民政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的通知》,成立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局党组副书记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廉政专题学习、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等,提高干部职工防腐拒变意识。四是各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加强分管业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分管业务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提醒。五是局和下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全体干部职工均签订个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单位和个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
  2.针对“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问题。2023年3月至9月,局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3次,均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
  (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问题
  1.针对“执行回避制度不严格”的问题。党组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制度规定,今后在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等工作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2.针对“干部任前公示不符合规定”问题。一是局党组集中学习《曲江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公示有关规定。二是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梳理2022年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环节,暂未发现问题。
  (三)干部监督和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针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问题。一是将全局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材料收集归档。二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相关规定,加强对出国(境)管理和审批。三是对保管的证件重新进行盘点,完善管理登记台账。四是更新报送出入境部门备案名单,杜绝漏控情况发生。
  2.针对“存在混编混岗”问题。一是已进行岗位调整。二是正在申请招录1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
  3.针对“长期违规抽(借)调下属单位干部”问题。一名事业工人已于2023年5月退回原单位,剩余人员按要求分阶段整改。
  (四)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执行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问题。安排党务工作人员参加全区党务工作人员培训班,认真学习党组织换届选举相关规定。2023年1月顺利完成党总支和退休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2023年2月完成区社会福利院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全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
  2.针对“民主生活会走过场”问题。结合本次巡察反馈问题,组织召开曲江区民政局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组成员对照自查发现问题和巡察反馈问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深刻进行自我剖析,并提出明确可行的整改措施。
  3.针对“对基层党建监督指导不到位”问题。一是区民政局分管党建领导及党务工作人员到区社会福利院开展党建工作指导,要求工作人员认真研读《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按要求参照开展好“三会一课”,杜绝以工作会议代替支委会的情况。二是区社会福利院党支部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分开召开工作会议和支委会,并规范会议记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销号”,认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阶段性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强调度,加快进度,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分步实施,确保逐步整改落实到位。
  (二)建章立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结合巡察整改工作,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举一反三,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三)抓好成果转化,持续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把巡察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落实主体责任,树立主业意识,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将压力转化为加强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动力,着力解决基本兜底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公共服务各项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推进各项民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1-6666156;电子邮箱:qjqmzj@163.com;邮政信箱:韶关市曲江区府前南路2号一楼;邮政编码:512100。
 
  中共曲江区民政局党组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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