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区县廉政网 > 仁化县 > 监督曝光

韶关市纪委监委: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表日期:2020-11-27 09:07:00 来源:
字体: 打印此页
分享
分享文章到
     “五一”、端午将至,为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新部署,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近期我市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仁化县长江工商行政管理所党支部书记、所长梁建刚违规发放津补贴、收受礼品及私车公养等问题。2014年2月至2017年3月,梁建刚担任长江工商行政管理所所长期间,指使财务通过虚开汽车加油票的方式套取经费,先后7次违规发放节日津补贴共1.28万元,其中梁建刚领取0.24万元。此外,梁建刚先后6次收受私人老板送的礼品折合人民币0.3万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报销私家车油费0.535万元和个人餐费0.2万元。2018年1月,梁建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二、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负责人刘国防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11月至2017年7月,刘国防使用单位的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0.48万元。2017年12月,刘国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三、南雄市古市镇修仁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华林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月至2016年4月,陈华林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以节日补贴、手机话费补贴等名义向村干部发放津补贴共计6.922万元,其中陈华林违规领取1.21万元。2017年12月,陈华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2018年是党的十九大后持续深入抓作风建设开好局、起好步的关键之年,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细抓实,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密切关注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保持定力,久久为功,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韶州清风”微信公众号
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