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部署,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乳源县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县殡仪馆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2013年8月至2017年5月,县殡仪馆违规发放在编财政统发工资人员陈坚智等8人的职务补贴、车间操作费、加班费等津贴、补贴共101.9608万元。时任殡仪馆馆长廖锦礼、陈坚智分别对其中9.5191万元和83.8395万元津补贴发放负直接责任;时任县民政局副局长陈志雄对其中92.4417万元津补贴发放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7月,陈志雄、陈坚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8年5月,廖锦礼受到诫勉处理。县殡仪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全部被收缴。
二、县拘留所副所长黄胜伟违规接受宴请和收受礼品的问题。2017年5月至6月,黄胜伟与自己负责的管教对象的亲属张某私下会见,接受张某宴请,收受张某送的洋酒、香烟等礼品。2018年5月,黄胜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二级)处分。
三、县看守所民警余国斌违规接受宴请和收受礼品的问题。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余国斌与自己负责的管教对象的亲属张某私下会见,接受张某宴请,收受张某送的洋酒、茶叶、水果等礼品。2018年5月,余国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四、乳城镇鹰峰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罗辉违规送红包礼金问题。2012年至2013年,罗辉在承包县教育局的学校建筑工程项目过程中,为了与时任县教育局副局长赵某搞好关系,送给赵某红包礼金合计7000元。2018年7月,罗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乳源县纪委监委
2018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