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源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表日期:2020-11-26 09:3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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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教育警示,乳源县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一、一六镇东七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秦文金贪污扶贫资金的问题2011年3月至2012年8月,时任一六镇东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秦文金伙同老板曾某争,采取虚增生猪养殖场建设工程量的方式,从中套取扶贫资金5.04万元用于其个人消费。2017年9月,秦文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7年12月,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秦文金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二、大布镇坪山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李亚平以权谋私、违规申领住房改造建设补助资金、套取私分扶贫资金等问题。2011年至2013年,时任大布镇坪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李亚平利用职务之便,以其母亲名义违规申领了2011年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补助资金1万元,用于其个人及家庭支出;伙同他人虚报工程量,套取私分省级扶贫建设养猪场工程资金,其本人分得1.5万元;伙同他人私分村委会工程结余款,其本人分得0.5万元。2018年6月,李亚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三、大桥镇大岗村委会委员陈太明虚增工程、骗取扶贫资金的问题。2016年,陈太明采取先垫资承建的方式为钟某礼等9户农村危房改造户进行房屋修缮加固,工程费用11.813万元。2017年1月,陈太明将钟某礼等9户银行存折(卡)中刚到账的20.15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取现或转入其私人账户,抵扣工程费用11.813万元后,剩余8.337万元没有归还钟某礼等9户。2017年4月,在群众举报后,陈太明为应付调查,将工程费用虚增,并按虚增后的工程费用,退还了3.944万元给钟某礼等9户,剩余4.393万元占为己有。2017年10月,陈太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剩余违纪款予以收缴。

四、桂头镇均村原村委会副主任谭均德协助他人制造伪证骗取危房改造扶持资金的问题。2015年12月,时任桂头镇均村村委会副主任的谭均德在对新均村村民谭某瑶的泥砖房改造验收时,发现谭某瑶未进行新房建设,于是协助谭某瑶在同村谭某辉家新建的楼房门口拍照,合谋制造伪证,顺利通过危房改造验收,为谭某瑶骗取了广东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扶持资金2万元。2018年8月,谭均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乳源县纪委监委

                                     201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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