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源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表日期:2020-11-26 09:5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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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一六镇罗屋村委原计生专干秦彩月贪污扶贫资金的问题。2011年至2012年,秦彩月负责危房改造工作期间,利用工作职务和承建方之便,在没有对罗屋村委下南村小组村民何某的住房进行修缮的情况下,仍对其住房进行验收并领取10000元危房改造补助款,其中4000元给了何某,剩余6000元占为己有。2018年5月,秦彩月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相关违纪款被收缴。

二、乳城镇健民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谢世平违规处置扶贫项目工程结余款的问题。2016年9月,谢世平交代村委会财务保管扶贫项目健民村委会番薯干加工厂房建设结余款3.0129万元,该笔资金没有记入健民村委会村帐,由财务保管在自己家中。2018年7月,谢世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桂头镇小江村委计生专干王昌盛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的问题。2017年3月,王昌盛在协助镇政府开展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故意隐瞒其妹妹王某群长期不在家居住的事实,全程帮助不符合准入条件的王某群申请获得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资格。2018年8月,王昌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乳城镇云门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副主任林锦祥在扶贫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林锦祥在2015年危房改造入户核查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使得4户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户通过审核并获得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18年11月,林锦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乳源县纪委监委

                                     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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