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源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表日期:2020-11-26 10:0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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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净化节日风气,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强化警示教育,乳源县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东坪镇龙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辉灵,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余添福私车公养问题。2014年1月至2018年3月,张辉灵、余添福在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的情况下,违规使用集体资金报销个人车辆油费及维修费共计29655.95元,其中张辉灵报销5529.09元,余添福报销24126.86元。2020年8月,张辉灵、余添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退缴。

二、必背镇半坑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赵才荣,原党支部委员、村委副主任赵天水,原党支部委员、村委会

委员赵小锋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月23日,赵才荣、赵天水、赵小锋3人在没有相关文件依据、未召开相关会议的情况下,私自商量以落选下一届村委干部为由,给自己发放“辛苦费”人均5000元。2020年7月,赵才荣、赵天水、赵小锋3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退缴。

三、大布镇夹水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金称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月12日,大布镇夹水村委会违反《大布镇夹水村村民自治章程》(1996年6月16日第一次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有关补贴发放范围规定,向3名未满任期的村干部违规发放补贴共计9600元,张金称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7月,张金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乳源县纪委监委

                                     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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