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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表日期:2020-11-27 17:3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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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旦、春节将至,为净化节日风气,强化警示震慑效应,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始兴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原局长刘伟雄挥霍浪费公款的问题。2015年至2017年,始兴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公务接待和公务采购费用过高,存在挥霍浪费的问题,刘伟雄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4年至2016年,刘伟雄违反廉洁纪律,公款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个人手机话费、停车费共计3913.63元。201811月,刘伟雄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款已退缴。

2.始兴县人民医院财务科主任夏秋娟受贿和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的问题。2012年至2018年,夏秋娟多次收受药品供应商及工程老板“红包”礼金共计1.8万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药品供应商贿赂共计3.3万元。201811月,夏秋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款已退缴。

3.司前镇瑶族生态村村“两委”干部邵耀和、赵九全、邝德香等人借外出公务考察之机违规绕道旅游的问题。201710月,在未经上级批准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的情况下,司前镇瑶族生态村村委会主任邵耀和(非党员)和邝德香、赵九全等组织干部违规外出考察,使用村集体资金6331元,且在外出考察期间擅自变更考察路线,违规绕道进入景区景点自费旅游。2018年,邵耀和受到诫勉处理,赵九全、邝德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隘子镇五一村村“两委”干部官配除违规为其儿子大操大办婚宴的问题。官配除身为共产党员和村“两委”干部,20187月在为其儿子操办婚宴中,利用其职务影响,大操大办宴请宾客73桌,约650人次,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12月,官配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4起违纪典型案例中,有的挥霍浪费公款,有的利用职权收受“红包”礼金,有的借公务考察之机旅游,有的大操大办婚嫁喜庆事宜,暴露出在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下,个别单位和地方管党治党不严,仍有个别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心无敬畏、行无规矩,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务必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元旦、春节是巩固和拓展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重要时段,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严肃性,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着力加强节日期间作风纪律教育和监督检查,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勇于担当,廉洁履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盯紧关键少数,聚焦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享乐奢靡之风及其隐形变异问题,严惩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以权谋私行为;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四风”问题,坚持露头就打、快查快办,对查实的违纪违规问题一律从严处理,绝不手软,保持纠正“四风”的高压态势。

     请各乡镇将通报发至村(居)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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