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将至,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始兴县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书记周文华、始兴县委农办综合协调股副股长刘世强“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9月至2018年5月,周文华在任始兴县委农办主任、始兴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期间,违规使用始兴县委农办的公务车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32次共计8517.56元。2015年10月至2017年8月,刘世强利用其经手、保管单位公务车油卡的职务便利,违规使用始兴县委农办的公务车油卡为其个人摩托车加油56次共计1675.83元。2018年11月,刘世强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2019年3月,周文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款均已退缴。
以上案例说明,“四风”问题在一些单位还屡禁不止,纠正“四风”、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仍然任重道远。全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清醒认识,压实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作为“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盯住时有发生的收送红包礼金、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开展案件剖析,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四风”问题,密切关注新变种,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要从严查处,持续释放执纪必严、久久为功的强烈信号,确保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