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至12月,县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始兴县沈所镇委员会(以下简称“沈所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1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沈所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沈所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巡察整改要求,层层传导压力,迅速安排部署,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在县委巡察反馈会后,沈所镇党委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办组、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沈所镇党委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各相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的具体工作。
(三)注重举一反三、及时建章立制。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沈所镇党委不仅就事论事,解决突出问题,还举一反三、延伸拓展,主动补短板、强弱项,完善修订相关制度,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笼子”,形成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二、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够深入问题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与各项工作相结合,在组织传达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时,要求班子领导、支部书记等带头学习、带头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在学习中对照思想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到边学边改,即知即改。
2.针对落实省、市、县重大工作部署力度不够问题
(1)一是各村已组织村“两委”干部、村小组长和党员代表召开“百千万工程”专题学习会议。二是各村已制作“百千万工程”宣传栏,制作宣传横幅,利用村LED加强宣传。制作“百千万工程”建议箱,并发放倡议书,收集村民意见建议。同时邀请乡贤代表召开春节座谈会,营造浓厚氛围。
(2)一是已聘请专人任职董事长、公司法人代表。二是已为镇强镇富村公司安排了专职职员,做到专人专岗专职。“百千万工程”人员要素均已得到保障。
3.针对党委领导主体责任发挥不充分问题
(1)一是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保密工作,制定了文件审发制度,规范了正式文件审发程序。二是专题研究部署了年度党组织建设工作。三是召开了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不断强化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五是镇、村两级将加大违法用地的巡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
(2)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了谈心谈话或提醒谈话。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够紧问题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计划,更新完善了相关制度。二是组织班子领导、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相关工作人员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至少2次。三是常态化开展意识形态领域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四是组织村镇干部开展了镇村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培训,进一步提升镇村干部意识形态和网络舆情工作能力。五是加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一步推动学习工作走深走实。
5.针对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质效有短板问题
(1)一是结合“绿美广东”、“3.12植树节”对清拆闲置点进行了绿化美化。二是扎实推进典型村创建村,对清拆后的闲置点纳入始兴县“百千万工程”典型示范村建设项目规划。
(2)一是已加强道路养护并严格保障农村公路的安全和畅通。二是已完成水利设施清淤。
(3)一是为做好村庄卫生保洁工作,11个村都已签订卫生员保洁合同。二是督促清运公司对生活垃圾堆置路旁、水渠、河岸边垃圾漂浮及时清运。
(二)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问题
(1)严格按规定发放津补贴。
(2)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按规定执行公务接待审批流程。
2.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
(1)一是组织学习相关制度,将严格依据相关规定使用专项经费,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二是建立了人大办公设备资产台账,相关资产确定对应的负责人。
(2)印发了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明确了采购范围和方式以及采购预算和采购需求,要求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办事。
(3)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支出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票据一律退回,不准入账。
(4)已将部分家具、高拍仪等资产调整账务计入固定资产科目。
(5)已加强现金管理,大额支出采用转账方式结算,严格控制现金流量,规范现金结算行为,保障资金安全高效。
3.针对“三资”监管整治力度不够问题
(1)对历史账务未及时调整或财务未作账务处理的,已进行了会计科目调整。
(2)制定了支出审批操作手册,并开展了镇、村财务“三资”监管业务培训,已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审批。
(3)相关村已把水费缴入村经济联合社账户,并设置了相应的会计科目报表。
4.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
(1)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制定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办法,依法依规签订设计、造价、监理、施工等工程项目合同。
(2)开展工程项目程序、质量“回头看”。组织各项目负责人、业务人员对项目程序、质量进行核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3)已按单个项目分别立卷,将每个项目的立项资料、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评标资料、合同、项目施工资料等纸质及电子资料应归尽归。
(三)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1)已严格按照议事和决策机制决策相关事项,并规范了会议记录流程。
(2)已对相关工作开展集中检查、下乡督导整改,今后将严格审核把关基层党组织各项工作台账资料。
(3)一是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组织、民政、涉农部门共同参与、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强化“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二是将规范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的情况纳入镇、村两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不断推进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科学民主、工作规范高效。
(4)已及时撤销不规范的临时党支部,并组织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落实好相关主体责任。
2.针对落实新时代党的选人用人政策有偏差问题
(1)制定了会议议事规则,规范集体决策行为。
(2)切实加强干部考察人员队伍建设,派遣组织干事到县委组织部干部室跟班学习,提高业务能力,由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开展干部考察业务的学习交流会,明确考察记录要素,探索和改进干部考察材料的撰写方法,确保干部考察过程中记录真实准确。
(3)理顺了编外人员的工资,公积金缴纳比例按统一标准执行。
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1)召开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每次民主生活会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资料,确保资料齐全并装订归档。
(2)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安排专人记录“三会一课”,明确记录要素,规范记录“三会一课”。三是抓实抓细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切实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全面提升党务干部履职能力和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
(3)一是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明确工作流程,定期督导各支部发展党员工作。二是加强审核把关,严格对照发展党员工作各阶段时间节点、审核要点、材料要求,点对点反馈问题,限时整改逐一销号,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确保发展党员档案质量。三是规范党员档案管理,重新整理党员档案,统一编码,实现专人专码、专柜保管。
4.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力度不足问题
组织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纪法意识和底线思维。
5.针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有待完善问题
(1)一是组织镇村民政队伍培训,学习“四议两公开”制度。二是指导各村做好并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台账。三是完善村民自治机制,积极指导各村制定村规民约,推进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民主化,已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上墙工作。
(2)一是全面排查了我镇村(居)党群服务中心的制度上墙情况,对老旧过时的制度进行更换,清理不规范的牌子50余块。二是指定专人管理村小组党群服务室,配齐桌椅等基础设施,最大限度发挥村民小组党群服务室的作用,切实将其建设成为联系服务群众的坚实阵地。2024年以来,升级改造1个村小组党群服务室。
(3)一是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列席镇党政班子会议制度,促进“头雁”提升,不断提高村党组织书记能力。二是加强村“两委”干部的培训。
(4)一是对各村(居)的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抽查,不断督促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有效履职。二是对村级纪检委员和村务委员监督成员进行了全员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三是指导各村(居)做好新老村民小组长交接工作,推动村民小组长学习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
(四)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1)强化整改主体责任意识,对各村(社区)巡察反馈问题开展了清单化管理,并督促各村(社区)落实问题整改。
(2)已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并制定了会议议事规则,明确了党委会议事决策范围以及党委议事程序。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力度不减持续狠抓整改后续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入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阶段性完成并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以“钉钉子”精神紧盯不放,长期坚持,一抓到底,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整改措施条条显成效。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严字当头抓班子带队伍,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不懈改作风,力促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县委第四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1-3422088;电子邮箱:sxssz@163.com;邮政信箱:韶关市始兴县沈所镇人民政府大院;邮政编码:512500。
中共始兴县沈所镇委员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