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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表日期:2020-11-26 10:2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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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全区各纪(工)委(纪检组)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现将我区查处的1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重阳镇妙联村委会原主任刘明柱、原副主任刘新光在民政建设项目中收受好处费问题。20133月至2016年初,刘明柱、刘新光在该村“一事一议”项目工程和民政“颐养居”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分别收受公司老板郭××给予的好处费人民币9.8万元。201711月,刘明柱、刘新光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上述案例中,2名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在农村养老服务建设项目中收受好处费,把民政项目资金当成了“唐僧肉”,严重侵害困难群众的直接利益,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影响很坏。有关人员被严肃查处,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坚决斩断伸向扶贫、救助等民生领域的“黑手”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全区各党(工)委(党组)及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扶贫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各纪(工)委(纪检组)要牵头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专项治理,及时发现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对问题线索100%建立台帐、100%开展核查、100%按时结案、100%公布结果,实现问题线索零积存、应查案件零放过;对扶贫领域典型案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100%通报曝光到村(居)一级。坚持严查快办,严惩不贷。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胆敢向扶贫项目、资金“动奶酪”的腐败问题;严肃问责扶贫工作不扎实、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发现问题不整改、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扶贫领域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对扶贫工作中失职失责、敷衍应付、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党委、政府、纪(工)委和有关职能部门,严肃进行问责,为我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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