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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表日期:2022-03-31 08:4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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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带头遵纪守法,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武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少雄酒驾问题。2021年3月9日,邓少雄饮酒后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途径武江区新华南路北江桥头红绿灯路口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现场酒精测试结果为75mg/100ml。3月11日,公安机关依法对邓少雄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11月,邓少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武江区市政综合管理中心组织人事股股长岑梅醉驾问题。2021年6月29日,岑梅酒后驾驶小汽车行至武江区工业中路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现场酒精测试结果为18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岑梅被公安机关以危险驾驶犯罪依法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7月21日,公安机关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1年11月,岑梅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上述酒驾醉驾问题的发生,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在干部、群众中产生恶劣影响。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充分认识酒后危险驾驶的严重危害性,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实从思想和行动上筑牢防线,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带头树立好、维护好党员干部良好形象。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行为约束,做到经常提醒、警钟长鸣。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高压态势,加大酒驾醉驾问题的查处力度,以“零容忍”态度从严从快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持续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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