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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巡视组向被巡视党组织反馈十二届省委第七轮巡视情况(二)

发表日期:2021-02-08 08:5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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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近期,按照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省委13个巡视组分别向2个市、36个县(市、区)党委反馈了十二届省委第七轮巡视情况。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参加巡视情况反馈会议。现将省委巡视组向韶关市、云浮市,广州市黄埔区、南沙区,深圳市光明区,韶关市武江区、曲江区,河源市紫金县,梅州市梅县区、兴宁市、大埔县,江门市开平市,肇庆市四会市、封开县、怀集县,揭阳市揭东区、揭西县,云浮市新兴县委等2个市、16个县(市、区)党委反馈的问题摘要登载如下。

韶关市委落实新发展理念有差距,基层治理和民生事业存在短板,污染防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落实“两个责任”有待加强,有的领域廉政风险突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止。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执行干部工作制度不规范,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够严格。巡视和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云浮市委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够到位,乡村振兴、污染防治等工作有差距,民生建设存在不足。管党治党存在薄弱环节,抓班子带队伍的压力传导不到位,有的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仍高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止。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够实,落实干部工作政策规定不够严格。巡视和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广州市黄埔区委以“四个出新出彩”重要要求引领带动有关工作不够到位,社会治理体系不够完善。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有的领域违纪违法问题较为突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执行选人用人政策制度不够规范。巡视和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广州市南沙区委贯彻落实“四个出新出彩”重要要求有差距,投资环境不够完善,民生工作存在短板。履行“两个责任”不够扎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一些部门的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基层党建和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巡视和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深圳市光明区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存在不足,社会治理体系不够完善。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微腐败”问题时有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政策制度不够规范,人才工作存在短板。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韶关市武江区委推进高质量发展存在薄弱环节,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和污染防治等工作存在短板。“两个责任”压得不实,有的领域存在监管漏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禁而不止。基层党建有待加强,一些单位组织生活不严肃,执行干部工作制度不严格。巡视和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韶关市曲江区委贯彻新发展理念有差距,社会治理能力有待提高,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不足。“两个责任”压得不实,有的领域监管不到位,漠视群众利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时有发生。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执行干部工作制度不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巡视和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河源市紫金县委践行新发展理念不够到位,民生事业存在短板,社会治理水平有待提升。“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存在宽松软现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梅州市梅县区委落实新发展理念有差距,基层治理能力建设有待加强,民生事业存在短板。“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领域权力运行缺乏有效监管,部门推诿扯皮、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仍然存在。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格。巡视和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梅州市兴宁市委攻坚克难精神有所欠缺,推进乡村振兴不够有力,民生建设工作有短板。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对关键少数监督管理不够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巡视和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梅州市大埔县委履职尽责存在不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差距,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有短板。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有的领域乱象频发、廉政风险较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党员干部队伍教育管理不严。巡视和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江门市开平市委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效不明显,污染防治工作存在不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到位,对有的违纪问题失管失察,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不够,基层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止。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巡视和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肇庆市四会市委政治站位不够高,有的“一核一带一区”项目推进缓慢,“放管服”“减税降费”措施执行不彻底。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足,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较为突出,有的职能部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犹存。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不严格,部分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巡视和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肇庆市封开县委执行党中央有关重大决策部署不够主动,“减税降费”等工作落实不够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不收敛、不收手现象仍然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多发,有的部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较为严重。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格,违规提拔现象时有发生。巡视和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肇庆市怀集县委执行党中央有关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点项目推进较为缓慢。政治生态净化不够彻底,不收敛、不收手现象依然存在,民生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较为突出。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格,存在涉嫌违规录用等问题。巡视和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揭阳市揭东区委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有差距,民生事业存在不足。“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有的领域腐败问题惩治不够有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干部队伍建设不够规范,一些基层党组织建设保障不力。巡视和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揭阳市揭西县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担当不足,生态文明建设有差距,民生领域短板较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有的领域廉政风险和腐败问题突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基层党组织存在虚化弱化现象,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云浮市新兴县委推进污染防治、乡村振兴等工作存在短板,解决民生问题力度不够。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有的领域廉政风险较高,“四风”问题禁而不绝,一些部门不作为、乱作为。一些党组织作用弱化,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有关制度不严格。巡视和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此外,省委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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