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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发表日期:2020-11-27 09:5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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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现将我县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两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翁源县粮食局原局长李宗社违规公款送礼、收受礼金、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2013年至2014年期间,翁源县粮食局违规公款购物送礼25020元,违规向干部职工发放“开年”红包、加班工资等津贴补贴共计90908元,李宗社个人领取上述补贴共计9702元。粮食局干部职工收受下属单位“会议费”共22000元、“开年”红包共12800元,李宗社个人违规收受以上“会议费”和“开年”红包两项礼金共2400元。此外,李宗社还对下属单位县粮食购销公司在2013年至2016年期间使用公款购物送礼371596元,公务接待费用431785.04元以及下属单位粮食局汽车队在2013年至2016年6月期间使用公款购物送礼42077.20元等负有监管不力的领导责任。2017年6月15日,李宗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收缴涉案违纪款项并上缴国库。

二、翁源县水务局移民办主任罗俊标、副主任王晓锐、司机王廷升公车私用问题

2017年9月8日,翁源县水务局移民办主任罗俊标、副主任王晓锐、司机王廷升到乐昌参加市水务局移民办组织的业务培训。回程途中,驾驶单位公务用车(粤FWS226)到乳源县云门山风景区观光旅游,公车私用。2018年4月,罗俊标、王晓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廷升受到批评教育。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要有新局面,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深刻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性,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县纪委县监察委将充分利用监察体制改革成果,纠正“四风”工作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坚决查处打“擦边球”、穿“隐身衣”、搞“变脸术”的“四风”问题,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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