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纪委监委暗访组对我县部分单位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发现个别党员干部职工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现将暗访发现的违反工作纪律情况通报如下:
2021年2月22日11时45分,县教育局张清茂(办公室打字员)不在岗,没有履行请假手续;
2021年2月22日15时02分,县农业农村局发展计划股丘新全(四级主任科员)不在岗,没有履行请假手续;
2021年2月22日15时27分,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与市场信息化股李启韶(四级主任科员)不在岗,没有履行请假手续;
2021年2月22日16时17分,县水务局党委办公室刘洪明(二级主任科员)不在岗,没有履行请假手续。
经县委同意,县纪委监委决定对以上人员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责令以上4名同志自发文之日起,5日以内向县纪委监委作出书面检查;由县纪委监委对上述三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以上问题的发生,暴露出我县部分单位在抓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上仍存在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够,执行有关制度规定不严等问题;个别党员干部职工仍然存在纪律观念淡薄、规矩意识淡化等问题。全县各镇、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真正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接下来,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顶风违纪的,视情况进行严肃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且处理情况将与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