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浈江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2019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宗,处理8人。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浈江区民政局主任科员丘建平、浈江区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徐俊瑛违规将单位公务接待费用等支出向下属单位转嫁的问题。2013年至2015年,时任浈江区民政局局长丘建平,以区民政局在为浈江区福利院建楼筹款过程产生费用为由,指派时任浈江区民政局出纳徐俊瑛,违规将浈江区民政局公务接待费用、办公费用等支出到下属单位浈江区福利院报销,共计128826.80元。2019年12月,丘建平、徐俊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韶关市浈江区纪委监委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