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宣传 > 工作动态

市委第三巡察组在市发展和改革局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议

发表日期:2019-04-25 15:32:00 来源:
字体: 打印此页
分享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4月上旬至7月上旬对市发展和改革局开展巡察工作。2019年4月22日上午,市委第三巡察组在市发展和改革局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议。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谢志铎同志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先桂主持会议并代表党组作表态发言。市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高照、唐振朝和巡察组成员,市纪委派驻市发改局纪检组全体成员,市发改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干部职工及下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

动员会上,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谢志铎在讲话中深刻阐述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详细介绍了巡察工作的内容、方式方法以及相关情况,并就如何做好巡察工作提出了四点具体要求:一是提高政治觉悟;二是积极支持配合;三是营造良好氛围;四是严守巡察纪律,要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保密纪律、廉政规定等。

郭先桂表示,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织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按照巡察组的要求,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巡察工作既是一次全面“政治体检”,也是加强党的建设、改进工作的难得机遇;二是积极配合衔接,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全局机关干部要按照巡察组的工作计划,全力做好配合,认真完成巡察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三是强化纪律意识,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检查。把自觉接受巡察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对党绝对忠诚、严守政治纪律的检验和促进;四是旗帜鲜明地抓整改,做好结合促进发改工作。必须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把接受巡察与推进发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加强对执行中央和市委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情况的自查自纠,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市发改局  何月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韶州清风”微信公众号
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