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的及时提醒,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深刻汲取此次教训,时刻保持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以实际行动回报组织的关心……”近日,仁化县某镇一村小组长因工作作风不实,被组织谈话提醒。
近年来,仁化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突出抓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运用,紧紧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日常监督,对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帮助党员干部早认清问题、早纠正错误,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2024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36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51人次,占比41.9%,实现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避免出现“一谈了之”现象,该县纪委监委对给予“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的党员干部,明确整改时限,要求举一反三,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并通过日常监督、随机抽查等方式,定期对党员干部接受“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后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着力推动 “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使各项工作在纠错改进中取得实质成效。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紧盯关键节点,早打预防针、常敲警示钟,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旁听案件庭审等方式,面向全县党员干部常态化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并针对相关单位暴露出来的权力运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短板,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党委(党组)责任落实、问题整改和制度完善,有效筑牢全县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仁化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