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浈江区强化常态化督查整改—— 做实扶贫领域巡察“后半篇文章”

来源: 本站发表日期:2018-06-22 10:39:00

 

2017年以来,浈江区以常态化巡察督查精准“拍蝇灭蚊”,狠抓整改落实,充分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督查促进改革、推动发展的作用。

擦亮火眼金睛—找准问题。用好巡察“显微镜”和“探照灯”的作用。围绕脱贫攻坚责任不落实、政策措施不落地、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等方面开展专项巡察。全方位、多渠道发现被巡察单位管党治党“面上”和“潜藏”的各类问题。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设置意见箱、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调阅各类档案资料2000余份(件、册);个别谈话10人次;共走访30个行政村,入户25个行政村的168户贫困户;发放问卷调查表111份。发现有关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4条,移交问题线索13条。

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再监督再检查。不断创新巡察方式方法,结合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反馈意见为导向,认真开展“回头看”。由区纪委、区监察委牵头联系审计、财政、住建、扶贫办等相关职能部门成立监督检查组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一是采用“一竿子插到底“的方式,直接深入到贫困村、贫困户。重点检查各单位问题排查、责任梳理、立行立改情况。监督检查被巡察单位对问题是真整改还是假整改。二是明察暗访监督检查。通过走村入户调查和村委干部约谈,深入了解在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方面是否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通报约谈。监督检查是有效避免巡察工作“前重后轻”、“虎头蛇尾”,推动扶贫领域巡察问题解决,探索做好扶贫领域巡察“后半篇文章”的有效实践。通过再监督再检查中发现问题33个(已经整改8个,要求立行立改12个)。   

强化“巡察后意识”—压实压紧整改责任。巡察成果好不好?关键在于整改。如何让这最关键一环成为点睛之笔。一是强化“巡察后意识”。要求被巡察单位树立依法依规整改的意识和拒不整改将受到纪律法律处罚的“巡察后意识”。坚持把督查督办巡察问题线索整改落实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被巡察单位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列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内部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纳入对干部的绩效管理,确保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是否彻底整改,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责任追究是否到位,真正做到以问责促整改,以问责促担当,以问责促落实,确保巡出威慑、巡出新风。二是拉出整改问题“单子”。被巡察单位对照反馈的问题,不等不拖,主动制定好整改方案,分类进行处置,逐项落实整改任务。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返工”,重新整改;坚持立行立改和限期整改相结合,对于牵涉面较广、情况较复杂、需要时间较长的问题,必须说明情况、列出计划,并定期上报整改进展情况。至目前,对专项巡察和监督检查发现的6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3个,其余的正在整改中。三是对整改问题“回头看”。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集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提出整改工作意见,分类处理,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结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整改情况,并将整改情况向问题涉及的镇村通报。对验收合格的地方和单位,常杀“回马枪”,确保已整改问题不反弹,让巡察监督永远在路上,持续发挥巡察监督的利剑作用,彻底打消少数党员干部存在的“一阵风”“过关万岁”心理,确保震慑常在。(浈江区纪委  曾炳祥 许开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