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韶关市纪委监委开展的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和受行政刑事处罚“两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近日,新丰县纪委监委组织各镇(街)纪(工)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和纪检干事开展审理业务培训。
据悉,此次培训由案件审理室业务骨干进行授课,围绕取证规范、实务操作、纪法衔接、文书写作、处分决定执行等实战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析,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引。通过面对面交流观点、相互借鉴好经验好做法,加强了各镇(街)纪委的审理业务能力。
参加培训的同志纷纷表示,此次业务培训很有用,理顺了平时的工作困惑,解决了很多实务操作困难,更好地掌握审理案件的方法和技巧,希望以后多进行这样的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实战能力。(新丰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