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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纪委通报3起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典型问题

来源: 本站发表日期:2018-08-17 15:50:00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深入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严明纪律,紧盯“四风”问题,坚决纠正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行为,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促使党员干部自觉遵规守纪、廉洁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现将近期我市严肃查处的3起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仁化县黄坑林业工作站原站长李许文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16年春节至2018年春节,李许文在担任仁化县闻韶林业工作站站长和黄坑林业工作站站长期间,先后收受木材厂老板邓某某等人的“红包”礼金6.4万元。2016年中秋至2018年春节,李许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木材厂老板邓某某贿赂款共计3.5万元。此外,李许文还存在玩忽职守等问题。2018年5月,李许文受到开除党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除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纪款被收缴。 

二、曲江区韶钢第一中学副校长罗世忠、原总务主任张磊违规收受他人礼品礼金问题。2010年至2017年春节、中秋期间,罗世忠、张磊利用职务之便,分别收受他人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1.329万元和0.286万元;2017年2月,罗世忠收受他人液晶平板电视机1台。此外,罗世忠、张磊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3月,罗世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过处分;张磊受到留党察看一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撤职处分。

三、翁源县坝仔镇半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程彬违规送“红包”礼金和公款宴请问题。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张程彬使用村集体资金违规送“红包”礼金共0.52万元;2017年3月,张程彬在参加市、县人代会期间,先后2次违规公款宴请共0.1024万元。2018年7月,张程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大对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力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拒收拒送“红包”礼金。要建立健全防范收送“红包”礼金问题长效机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约谈提醒,做到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净化思想,严守纪律规矩,不触底线、不碰红线,知止知耻、知戒守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惩治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作为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的工作内容,紧盯元旦、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学习培训、出国考察等重要时间节点,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要坚持严查快打,坚持收和送、受贿和行贿一起查,坚决刹住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不正之风,确保我市政治生态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