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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完成全市省定贫困村巡察全覆盖 发现问题1216个

来源:南粤清风网发表日期:2018-10-17 09:45:00

今年以来,韶关市纪检监察机关将省定贫困村巡察全覆盖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意识,始终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强化政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9月下旬,全面完成了全市278个省定贫困村的专项巡察工作,共发现问题1216个,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157条,健全完善制度53项。截至9月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已立案7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人,采取组织处理、诫勉谈话等方式问责73人,通报批评相关单位3个,巡察“利剑”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家里购买了商品房、小桥车,怎么能列为贫困户?”经巡察,始兴县被列为贫困户的有34户购买了商品房、小轿车;新丰县贫困户中有46户在县城有房、40户有车、12户有工商登记;仁化县黄坑镇有部分贫困户直系亲属为财政供养人员等,问题不一而足。巡察人员紧扣监督主题,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对扶贫工作中存在的贫困户精准识别不到位、将不符合标准的非贫困人口纳入帮扶范围、弄虚作假等问题深入了解摸排,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巡察过程中,该市紧紧抓住巡前、巡中和巡后三个环节,深挖细查各被巡察单位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精准发现问题。巡察前,通过信访、组织、审计等单位广泛搜集相关信息,制定有针对性的巡察方案。巡察中,立足被巡察单位特点,通过组织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走访调查、列席有关会议等方式开展集中巡察,确保巡出成果、察有实效。巡察后,围绕扶贫政治责任、资金使用、项目效果、产业建设、干部作风等重点领域形成巡察报告,为市委各相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督促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完成了全市省定贫困村的巡察全覆盖,在以问题整改、线索处置形成震慑的同时,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保障,受到干部群众的广泛认可。”该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