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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要闻

韶关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南粤清风网发表日期:2018-12-08 08:31:00

今年以来,韶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正风反腐工作的重中之重,开展专项整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从严查处啃食群众获得感的突出问题。

针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零容忍”,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始终保持扶贫领域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今年1-11月,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23件、处理206人。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形成高压态势。截至11月30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78条,立案查处10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1人,组织处理36人。

在精准发现问题上下功夫

“要精准发现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线索,就要多到基层一线了解情况,全面掌握‘微腐败’的表现形式。”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道。

年初,该市纪委监委制定《大力整治基层“微腐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专题调研实施方案》,成立专题调研工作组,从3至5月先后深入6个县(市、区)、20多个镇村,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题调研,细致全面地归纳梳理基层“微腐败”,包括克扣截留、侵占挪用、套取资金、优亲厚友、违规收费、为官不为等8种主要表现形式,为更精准地发现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线索提供清单式指引。

同时,该市纪委监委制定《韶关市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按照“先省定贫困村,再分散贫困户所在村”的思路,分四个阶段推进村级巡察全覆盖工作,着力发现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今年9月下旬,全面完成全市278个省定贫困村的专项巡察工作,发现问题989个,移交问题线索154条,立案查处71人。

推动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

该市纪委监委聚焦镇级纪委及纪委委员履职能力开展一系列探索,着力推动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据了解,该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关于强化镇级纪委及纪委委员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从明确5个方面监督职责、细化7项工作措施、建立5项制度等方面,着力解决镇级纪委及纪委委员履职能力不强的问题,并从组织领导、队伍建设、考核管理等方面,对县镇两级党委和县级纪委保障镇级纪委及纪委委员履职方面作出明确要求。

各地纷纷抓落实、推举措、出实招。南雄市将镇级纪委委员纳入“两考一用”范围(单列考、精准考、科学用),推行“一年一评议”,并制定纪委委员履职情况综合评价表,对纪委委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和考核;仁化县将该县镇街内设机构、基层站所、村(社区)划分为73个片区,由镇级纪委委员实行包干管理;曲江区要求村级党组织书记一届任期内至少述责述廉一次,已组织27个村(社区)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责述廉,共收集问题158个;浈江区为全区各镇纪委委员印制履职记录本,实现对纪委委员履职情况的动态化、痕迹化和常态化管理;武江区公开选拔7名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镇街专职纪委副书记,充实镇街纪委工作力量。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各地落实意见的督促指导力度,进一步压实镇级纪委及纪委委员监督责任,着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韶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