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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纪委监委:建立6项工作机制 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来源:南粤清风网发表日期:2018-12-13 11:00:00

日前,韶关市纪委监委出台《韶关市纪委监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机制》,从组织领导、建账销号、问题发现、台账管理、查处问责、通报曝光等方面建立6项工作机制,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韶关市纪委监委建立了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信访室、派驻巡察机构、案件监督管理室、各有关纪检监察室和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运作机制,确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针对一些单位和部门存在查摆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到位的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建立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建账销号机制,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在查摆共性问题、找准个性问题的基础上建立重点整治问题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切实做到立行立改、真查真改。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还建立了问题发现、查处问责机制,明确采取信访举报、巡察监督、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常态暗访等方式,精准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并要求相关纪检监察室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和轻微违规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或函询,责令整改。对问题频发且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和部门,在直接追究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也严肃问责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进力度,注重落地执行,力求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能够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韶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