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宣传>综合要闻
综合要闻

关于3起森林防灭火工作履职不力问题的通报

来源: 本站发表日期:2020-04-02 18:08:00

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警示教育,推动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落实,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3起森林防灭火工作履职不力问题通报如下:

一、乳源县相关人员森林防灭火工作履职不力问题。2019年12月9日,乳源县大布镇夹水村周屋村小组附近发生森林火灾。经查,乳源县委、县政府、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大布镇党委政府、大布镇夹水村和英明村未严格落实《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未贯彻落实上级森林防火工作部署,未切实履行森林防火职责,森林火灾造成受害面积较大,社会不良影响比较严重。2020年3月,乳源县委、县政府被责令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时任县委副书记、县长邓志聪受到诫勉处理,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龚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世华,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日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二级主任科员黄炳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林业站站长曹国华受到事业单位人员记过处分;县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献文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应急指挥协调股负责人李相受到诫勉处理;镇村相关干部杨川毅、张润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林文坤、文金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侯国养受到诫勉处理。

二、新丰县马头镇相关人员森林防灭火工作履职不力问题。2019年12月26日,新丰县马头镇石角村原芹菜塘林场发生森林火灾。经查,马头镇石角村、桐木山村、湾田村、罗陂村等4个村委会均未对该林场进行防火宣传,且火灾发生后石角村未及时报告,未组织人员参与扑救2020年4月,石角村干部陈值贤、谭文兵被立案审查;桐木山村、湾田村、罗陂村干部刘志明、黄建锋、黄小强、余海生、余志明等5人受到诫勉处理;马头镇副镇长刘志青受到谈话提醒处理

三、南雄市坪田镇相关人员森林防灭火工作履职不力问题。2019年12月11日,南雄市坪田镇官陂村社湾村小组发生森林火灾。经查,收到热源点监测信息后坪田镇能及时组织扑救,但干部王凤政、村干部董卫忠护林员陈朝洲3人当天未开展巡山,未及时发现火情,前期未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镇分管领导曾令荣对镇村干部落实防灭火责任情况不掌握2020年1月曾令荣受到谈话提醒处理;王凤政、董卫忠陈朝洲3人受到诫勉处理

上述问题,说明我市部分党员干部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仍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清明节日将至,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坚决落实市委李红军书记提出的23条森林防灭火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全面做好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纠森林防灭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