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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情况

来源: 本站发表日期:2020-05-11 15:27:00

近期,按照韶关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5个巡察组分别向市委政研室、市商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信访局、市林业局、市档案馆、市委党史研究室、市侨联、市残联、市文联、市社科联、市工商联、市红十字会、韶关开放大学、市工贸公司等15个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参加巡察情况反馈会议。现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摘要登载如下。

市委政研室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学习形式化,调研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党的政治建设还有差距,领导班子“头雁效应”发挥不佳,普遍存在“老好人”思想。党建工作边缘化,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不规范,“三会一课”不严肃。干部队伍建设管理不够严,出国(境)证照管理不够到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待加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党建主体责任不够严实,未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有关制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短板,无公函、超标准接待偏多,超标准报销问题时有发生。

市商务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有的重要事项未经党组会研究讨论。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招商引资效果不明显,部分重点工作完成不及时。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网络阵地管控不到位,未及时删除网站有关负面信息。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偏差,局机关党建基础工作薄弱,对下属单位党支部缺乏有效监管。纪律和作风建设存在差距,专项资金管理有漏洞,存在低价出租国有资产问题。对扶贫和党建督查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市金融工作局党组统筹金融政策能力有待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不够扎实,重点领域监管漏洞偏多。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长期未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宣传阵地建设不到位。组织建设相对乏力,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干部选拔任用规划不足,专业人才流失明显。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逾期不归问题时有发生。作风建设不扎实,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突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存在超标准接待和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多头报销差旅费及夹带报销私人费用等现象较为普遍。违规私设“小金库”,对地方金融协会监管缺失。

市信访局党组对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学习制度不健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民主集中制落实有偏差。机关党建工作不扎实,发展党员不规范,党支部阵地建设存在薄弱环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公务接待把关不严,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时有发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够重视,维稳专项经费审核把关缺失,差旅费报销管理流于形式,存在公款消费廉洁风险。

市林业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未充分发挥,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抓中心议大事能力较弱。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和市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部分重点工作进展缓慢,有的工作在全省考核排名靠后。党的建设主责主业意识不强,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问题较为突出。干部选拔任用不严谨,档案审核管理不严,部分干部学历造假。未严格执行干部轮岗制度,长期借调干部问题突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短板,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等问题时有发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缺失,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不力,警示教育存在短板,对内部发生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汲取教训不深刻。

市档案馆职责使命履行不充分,档案资政作用发挥不明显。防范化解档案风险意识薄弱,党内秘密档案保管和外包服务保密审查不严。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选人用人存在偏差。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接待、超标准住宿、公款旅游等问题时有发生。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馆藏图书资产流失现象严重。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还有差距,项目招投标管理有偏差,部分项目规避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未验先付。

市委党史研究室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推动方志馆建设乏力,党史编撰工作进度缓慢。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有偏差,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实。选人用人基础性工作不扎实,对干部选拔任用把关不严,考察程序执行还不够到位。作风建设存在短板,违规接待、公款送礼、违规报销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仍有不足,财经纪律执行不严,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管存在漏洞。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市侨联党组推进侨联改革不及时、不到位,改革方案制定滞后,在广泛凝聚侨心、侨力、侨智上有差距。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议事决策程序执行有偏差,党组会与主席办公会长期混开,议事界限不清。领导班子“头雁效应”发挥不佳,缺乏担当作为精神。意识形态工作管理有弱项,保密规定执行不严,社会组织管理较为松散。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未经批准违规在社团兼职。作风建设不扎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不彻底,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

市残联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够严实。协调推进残疾人各项普惠性事业工作力度不足,助推残疾人就业举措不多,全市残疾人就业率低于全国水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偏差,保密意识有待增强。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执行不严,干部档案管理混乱,纪实材料不同程度缺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落实有差距,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措施工作等资料缺失。财务管理不够严格,未按规定执行采购程序,下属单位公车管理不规范。

市文联政治意识不够强,在改革中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足,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力,部分重点工作未按要求完成,没有对获得资金扶持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偏差,未建立网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民主生活会不严肃,党支部工作流于形式。干部教育管理不严,对重点岗位人员监督管理缺位。协会监管不力,部分协会违规报销、公款旅游、套取资金等问题时有发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扎实,主体责任落实流于形式。

市社科联班子领导和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未充分发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有关重大事项未经班子讨论决定。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部分重点工作进度缓慢。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未严格落实网站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党建工作不扎实,组织生活会不严肃。财务内控管理存在漏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欠缺,违规报销餐费、交通补贴、课题调研费等问题时有发生。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深入,对政府购买服务监管不力,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廉政风险突出。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市工商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未充分发挥,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够强,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不扎实,宣传阵地建设存在漏洞,对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等管理不严。党组织建设薄弱,因私出国(境)管理松散,干部违规出国(境)问题较多。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定程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相对突出,私车公养、违规公务接待、公款旅游等问题时有发生。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财务管理较为混乱,违规套取资金及报销个人费用。

市红十字会党组织领导作用弱化,统筹全市红十字事业不够有力,救助物资流转缓慢,备灾救助物资作用发挥不明显。红十字精神宣传阵地建设薄弱,文化宣传相对孤立。意识形态工作有待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隐患较大。组织建设不够扎实,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到位。作风建设存在短板,捐赠资金、救援物资管理有漏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公务接待管理不严,无公函、无清单、超标准接待等问题仍然存在。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项目采购不够规范。

韶关开放大学党委政治站位不够高,支部书记上党课、精准扶贫驻村工作与经济利益挂钩。党委领导作用弱化,校党委长期未进行换届,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认识不清、定位不准。选人用人制度执行有偏差,干部纪实材料不同程度缺失。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未经审批出国(境)和逾期未归等问题时有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较为突出,利用假接待函隐匿公款吃喝,变相发放津补贴及通讯费,公务用车管理混乱。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校纪委“三转”不到位,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市工贸公司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长期以党政联席会、经营班子会研究决策重大事项。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僵尸企业”出清工作进展缓慢,“三供一业”移交滞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下属子公司思想宣传阵地缺失。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虚化、边缘化现象严重,支部组织生活不正常,换届选举不规范,部分党员不按时缴纳党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严,未报经上级批准破格提拔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存在违规套现、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接待送礼、“吃空饷”等现象。“四资一项目”监管缺失,国有资产流失风险较大,处置国有资产不规范。

此外,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