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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问责党员干部437人!韶关通报多起“为官不为”典型案例

发表日期:2018-06-26 21:05:00 来源:南方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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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党委委员侯贱娇、副主任科员周学娣和民政员张新起等3人,未能掌握低保户情况,致使5户多领低保金5.99万元。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这是近日韶关市查处通报的多起“为官不为”的典型案例之一。据韶关市纪委负责人介绍,2017年1月份以来,该市以疾风厉势治庸问责,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等“为官不为”问题,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全市共问责党员干部43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7人,采取组织处理、诫勉处理等方式问责250人。

制度先行列“负面清单”
      党的十八大以来,韶关市纠正“四风”取得重大成效,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一些干部精神不振、工作不实、执行不力、效率不高等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贻误了全市改革发展的大局,必须下大力气加以整治。

针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韶关市出台机关作风和效能问责实施意见,列出“政令不畅、执行不力,畏首畏尾、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敷衍塞责”等7类27项“为官不为”问题“负面清单”,切实破解“为官不为”难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韶关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人张某桂对市土地储备中心能处理而未及时处理企业有关申请事项,不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造成政令不畅和严重不良影响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韶关市纪委给予张某桂党内严重警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过处分,并调离市土地储备中心工作岗位”,这是实施意见出台后该市通报的一起典型“为官不为”问题,充分彰显了该市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多点发力拓宽线索渠道

“我们把拓宽问题线索来源作为问责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多种渠道发现收集问题线索,并根据情况的轻重,实行分类处理,做到不使一条线索遗漏,不让一项处理落空。”韶关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加大暗访力度,重点对各地各单位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执行值班制度、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干部工作作风、经济指标运行和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5个方面的情况开展专题暗访。去年以来,全市共开展暗访 881人次,发现并查实“为官不为”问题59个。

大力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把“为官不为”问题列入市县两级党委巡察机构巡察内容,紧紧盯住行政审批、项目对接、服务领域、群众办事等重要环节,及时发现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线索。

此外,在纪律审查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一案双查”,既查清直接责任人的违纪违法问题,又注重深挖发现相关单位和领导干部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系列问责

“针对乳源县扶贫办违规使用扶贫专项资金的问题,严肃查处对该县扶贫办违规挪用扶贫资金和扶贫工作经费问题失察失职的乳源县县长等10名相关责任人员”,“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广东乐昌杨东山十二度水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问题,严肃追究未正确履行生态保护监管职责和违规审批审核自然保护区内采矿权的12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诫勉处理3人。”这是韶关市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开展的系列专项问责。

韶关市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紧围绕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重点关注、失察失职导致发生恶劣影响的事件等三个方面的内容开展专项问责,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针对今年全市森林火灾多发的问题,严肃问责落实森林防火工作措施不力、失职渎职造成森林火灾的相关责任人员187人,其中已立案审查34人,拟立案审查3人,采取组织处理、诫勉处理等方式问责150人,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各级层层压实森林防火责任。

活用“四种形态”谈话万余干部
      韶关市纪委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被问责对象的不同违纪性质、违纪情节,区分情形、区别对待,综合采取更妥当的处理形式,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充分用好“第一种形态”,对干部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去年以来,接受谈话提醒的干部达12000余人次。针对市审计局在《关于韶关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的审计工作报告》移交的关于工作推进缓慢等方面的17个问题,韶关市纪委分别对涉及的7个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一对一”约谈,起到了震慑警醒作用。对于履职尽责过程中出现的“为官不为”及其他腐败问题,区别不同情况用好后三种形态问责党员干部187人,使“四种形态”成为推动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纪律保障。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常态
      “发现一批,问责一批,通报一批,形成震慑,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从政环境。”韶关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说。

为了达到用问责提高效率、转变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的目的,韶关市纪委及时通过党内通报,并在韶关日报、韶关广播电视台、韶关廉政网、“韶关廉信”公众号等各大媒体平台,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为官不为”典型问题29个77人次,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信号,同时也发挥了警示教育作用。

施正之要,贵在落实,明责恪心,方得成效。要让各级党组织切实增强担当精神,只靠纪检干部“一头热”是不行的,必须增强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将“抓落实”的责任担起来。为此,韶关市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化的同时,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问责配套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建设的基础性作用。(《南方》杂志全媒体记者 张亮  通讯员 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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