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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发表日期:2018-07-19 10:0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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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江区江湾镇湖洋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委员杨桂香违规申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问题。2014年3月,杨桂香在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过程中,未如实填报个人情况,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万元。2018年3月,杨桂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邹何美作为江湾镇湖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未严格把关审核,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乐昌市五山镇牛头洞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刘祖饶和村“两委”干部廖振南、刘金福、廖细明违规发放、侵占挪用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补助资金等问题。2010年5月至2014年10月,刘祖饶、廖振南、刘金福、廖细明违规发放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补助资金3.8万元,截留住房改造建设补助资金8.35万元用于村公路工程建设,侵占住房改造建设补助资金和农户住房保险理赔款共13.85万元。其中刘祖饶、刘金福、廖振南分别侵占12.15万元、1万元、0.7万元。此外,刘祖饶还存在授意他人提供虚假证据材料作伪证等对抗组织审查的问题。2018年3月,刘祖饶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刘金福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廖振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廖细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南雄市江头镇社会事务办主任兼民政办主任殷飞贪污“全倒户”重建补助金和收受贿赂的问题。2008年12月至2014年12月,殷飞利用职务便利以虚报项目的方式贪污“全倒户”重建补助资金共计20万元;在帮助村民申请“全倒户”重建补助金过程中,收受贿赂共计4.06万元。2018年5月,殷飞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四、乳源瑶族自治县大布镇坪山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主任李亚平和党支部原委员、村委会原副主任李亚苟骗取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补助资金、套取私分扶贫资金的问题。2011年至2013年期间,李亚平、李亚苟分别以其亲属名义违规申领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补助资金各1万元,并套取私分省级扶贫建设养猪场工程资金和村委会工程结余款共4万元,李亚平、李亚苟各分得2万元。李亚平还存在优亲厚友违规为其亲属申领2011年住房改造补助资金1万元的问题。2018年6月,李亚平、李亚苟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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