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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纪委通报3起“为官不为”典型问题

发表日期:2018-08-29 10:4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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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严肃整治领导干部不作为、不尽责问题,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意识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为官不为”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南雄市公安局黎口派出所副所长叶荣华不正确履职导致违规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问题。2017年5月至7月,在办理流动人口申请机动车登记业务过程中,叶荣华工作失职,造成车管所违规为持虚假居住证的37人办理了机动车登记业务。此外,叶荣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3月,叶荣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处分。

二、乐昌市林业局林政股股长雷坚、市场监督管理局坪石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李伟捷和林业局坪石林业站站长张志勇、副站长邹志光不正确履职致使林地被违法占用、植被遭受破坏问题。2008年至2018年6月,107国道乐昌坪石段坪石镇辖区范围内六处林地(面积合计12.4亩)被违法占用,存在长期无照经营的石料、砂料、煤炭等销售点,导致植被被破坏。李伟捷对坪石镇辖区范围内林地存在长期无照经营石料、砂料、煤炭等销售点负有直接责任;张志勇、邹志光对辖区内多处林地被违法占用、植被破坏问题负有直接责任;雷坚作为林业局林政股股长,在向乐昌市环保局报送违法占用林地面积有关数据时,数据严重失实,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7月,李伟捷受到政务记过处分;雷坚、张志勇、邹志光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三、乳源县东坪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黄静莉在城乡医疗救助金申请审核工作中疏于管理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至2017年期间,黄静莉作为镇分管民政工作领导,在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核工作中疏于管理,把关不严,未能依规依据履行核查、签批及公示程序,致使东坪镇3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违规申领了2.4088万元城乡医疗救助金。2018年4月,黄静莉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上述典型问题,有的工作不实、处置不力,有的把关不严、监管不力,根子上都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说明“四风”顽疾并没有彻底根除,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大力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工作落实和执行过程中的“冷硬横推”问题,坚决打通服务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表率和带头作用,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作风漂浮、工作不实、消极应付、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从严从快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持续释放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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