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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森林防灭火工作履职不力问题的通报

发表日期:2019-12-13 17:5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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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警示教育,推动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落实,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3起森林防灭火工作履职不力问题通报如下:

一、乐昌市黄圃镇相关人员森林防灭火工作履职不力问题。2019年10月2日,乐昌市黄圃镇白虎寨山岭因村民在观音庙烧纸钱、香烛引发森林火灾,火势蔓延至白石、庆云两镇,持续时间较长并造成严重损失。经查,黄圃镇及鱼池岭村相关人员履职不力,未按要求设岗宣传和开展安全检查。2019年10月21日,镇党委书记张以社受到谈话提醒并被责令作出深刻检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欧志勇,村党支部委员李香等2人受到诫勉处理;镇党委委员、驻村领导邓秀强,分管林业工作的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李亮生,镇林业办主任白祺彬,镇林业站站长刘启森,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欧荫文,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李发宝等6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护林员邓丙材受到辞退处理。

二、翁源县官渡镇相关人员森林防灭火工作履职不力问题。2019年10月30日,翁源县官渡镇利龙村因附近工厂工人违规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持续时间较长并造成严重损失。经查,翁源县及官渡镇相关人员履职不力,森林防火宣传不到位。2019年11月27日,镇党委书记赖永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叶米昌,县林业局分管森林防火工作的副局长刘建新,县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谭祥汉等4人受到谈话提醒;分管林业工作的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杨小华镇林业站站长李子全党支部书记黎振柱等3人被立案审查。

三、新丰县回龙镇回龙村相关人员森林防灭火工作履职不力问题。2019年10月4日,新丰县回龙镇回龙村岭头组桂榔山段因村民纵火引发森林火灾,持续时间较长并造成严重损失。经查,当日森林防火值班人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碧聪履职不力,未按要求将辖区山地分片包干、责任到人。2019年12月4日,张碧聪被立案审查;拟对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张家忠,村护林员张家全,镇驻村工作组组长、镇经济办负责人冯俭浓等3人进行谈话提醒。

对上述3起问题的严肃查处和责任追究,充分表明市委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纠森林防灭火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当前,全市森林防灭火形势异常严峻,各地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省、市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市委李红军书记提出的23条森林防灭火举措,时刻紧绷森林防灭火这根弦,认真履行好工作责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有力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切实防范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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