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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纪委监委关于3起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表日期:2021-03-15 16:1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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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有关纪律,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曲江区委政法委原正科长级干部李世荣私车公养问题20171月2019年8月,李世荣在担任曲江区大宝山矿铜硫大开发征地拆迁工作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使用单位加油卡为个人私家车加油71次共计2.18元。2020年12月,李世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二、乳源瑶族自治县东坪镇龙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辉灵,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余添福2人私车公养问题2014年1月至2018年3月,张辉灵、余添福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报销个人私家车加油费维修费共计2.96元,其中张辉灵报销0.55元、余添福报销2.41万元。2020年8月,张辉灵、余添福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三、浈江区环卫所原汽车队副队长何伟华私车公养问题2014年5月至2018年2月,何伟华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使用单位加油卡为个人私家车加油7次共计0.13万元。2020年11月,何伟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上述3起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问题的发生,说明在全面从严治党、深入纠治“四风”的新形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对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闻。特别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出现一些党员干部违规使用单位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违规使用公款报销私家车维修费等私车公养行为,对这些隐形变异的新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坚决纠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提高公车使用管理信息化、规范化水平,从源头上防止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行为的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举报渠道,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问题,同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公务用车监管不力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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