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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表日期:2021-04-02 16:5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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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加强警示教育,现将市纪委监委近期查处的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南雄市南亩镇党委副书记李朝阳等6人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9年5月,南亩镇政府启动实施三房路口至蛇岭等3个项目农村公路路面硬底化改造工程。工程完工后,经第三方质量检测显示,蛇岭、官田路段等级不合格;岭下、中寺路段虽然合格但全线存在不同程度路面欠整洁,局部路面起沙、脱皮、印痕、石头外露等质量问题。南亩镇党委副书记李朝阳,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钟礼来,镇政府工作人员黄承才、王耀华,鱼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镜明,官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美生等6人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监管不力,对该工程质量不合格问题负有相应责任2020年8月,黄承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朝阳、钟礼来等2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耀华、王镜明等2人受到诫勉处理,刘美生受到谈话提醒处理。

二、始兴县沈所镇兴仁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陈亿华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8年8月202011,兴仁村主导发展的红薯种植产业帮扶项目共承租种植红薯40亩,3年共支出26.05万元,收入仅4.42万元。对此,陈亿华作为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在该村主导发展的红薯种植产业帮扶项目中,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聘请人员管理缺失,对红薯种植数量、产量、范围以及资金投入收入、支出等情况不过问、不了解,对该项目严重亏损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12月,陈亿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仁化县闻韶镇副镇长欧江锋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5年12月闻韶镇政府与施工单位签订2015年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一期)施工合同,约定计划工期为120天。但该项目2016年5月开工建设,直至2018年12月才竣工验收。欧江锋作为分管副镇长、项目负责人,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该项目进度质量监管不到位,对项目施工进展缓慢、严重超期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10月欧江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极端重要性,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主动查摆、带头整改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关键少数”带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举一反三,以刀刃向内的精神,以优良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搞“包装式”落实、“洒水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坚决防止不良习气、不严不实做法滋长蔓延、成风成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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