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韶关市纪委监委对韶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计划财务部原部长董志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董志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公务接待并借机大吃大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不正确履行职责,无视粮食安全,参与虚假轮换粮食;违规设立和使用“小金库”,私分“小金库”资金并截留单位公款,伙同他人挪用公款给粮食老板使用,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个人或伙同社会老板通过“转圈粮”“空气粮”“价差粮”等方式套取并侵吞巨额公款。
董志东严重违反党的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韶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董志东开除党籍处分;由韶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