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翁源县纪委监委对翁源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原财务总监黄志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志中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滥发津补贴;不正确履行职责,无视粮食安全,参与虚假轮换粮食和虚报完成增储任务,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价差粮”“转圈粮”“空气粮”等多种方式套取并侵吞公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靠粮吃粮”,为他人在粮食购销业务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贿赂。
黄志中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特别是在全国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期间,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翁源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黄志中开除党籍处分;由聘用单位解除其劳动合同;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