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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昌市委原常委、市委办原主任朱长林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表日期:2022-08-31 18: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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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韶关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中共乐昌市委原常委、市委办原主任朱长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朱长林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旅游,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朱长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朱长林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继续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中共乐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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