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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委原副书记陈洁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发表日期:2022-12-16 17:40:00 来源:韶关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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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韶关市纪委监委对乐昌市委原副书记陈洁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洁平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离职后,利用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以及作为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陈洁平身为中共党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陈洁平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行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陈洁平简历

陈洁平,男,汉族,1971年3月生,广东乐昌人,在职大学学历,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乐昌市政府副市长;乐昌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乐昌市委副书记;乐昌市委办主任科员;韶关市林业局主任科员;2017年8月辞去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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