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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政协原党组成员、秘书长刘祥锋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表日期:2023-03-02 16:07:00 来源:韶关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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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韶关市委批准,韶关市纪委监委对韶关市政协原党组成员、秘书长刘祥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祥锋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干预工程项目;违反生活纪律;追求低级趣味,沉迷打麻将赌博活动;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刘祥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韶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祥锋开除党籍处分;由韶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刘祥锋简历

刘祥锋,男,汉族,1965年8月出生,广东乐昌人,在职大学学历,1988年2月参加工作,199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乐昌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韶关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浈江区委书记,新丰县委书记,韶关市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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