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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农田水利工程事务中心负责人刘世龙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表日期:2023-07-28 09:30:00 来源:韶关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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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仁化县纪委监委对仁化县农田水利工程事务中心负责人刘世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世龙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销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追求低级趣味,沉迷赌博活动;将公权力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世龙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仁化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刘世龙开除党籍处分;由仁化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刘世龙简历

刘世龙,男,汉族,1983年7月生,湖南汝城人,在职本科学历,2003年9月参加工作,201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仁化县水务局防洪排涝工程管理所工作人员,县种子管理站工作人员,县农田水利工程事务中心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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