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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潘志斌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表日期:2023-09-22 17:00:00 来源:韶关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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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仁化县委批准,仁化县纪委监委对仁化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潘志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潘志斌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潘志斌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仁化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仁化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潘志斌开除党籍处分;由仁化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潘志斌简历

潘志斌,男,汉族,1978年12月出生,广东兴宁人,在职大学学历,1997年9月参加工作,200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仁化县植物检疫站站长,仁化县农业局党组成员、县农田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仁化县农业农村局四级主任科员、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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