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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南雄公路事务中心原党总支书记、主任张福明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表日期:2023-11-09 09:00:00 来源:韶关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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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韶关市纪委监委对南雄公路事务中心原党总支书记、主任张福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福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利用职权违反规定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毫无纪律意识,无偿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装修服务;亦官亦商,长期经商办企业;“靠路吃路”,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协调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福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韶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福明开除党籍处分;由韶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南雄市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张福明简历

张福明,男,汉族,1963年6月出生,广东南雄人,在职大学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南雄市公路局副局长、局长,韶关市公路局养护管理科科长,韶关市南雄公路局党总支书记、局长,韶关市南雄公路事务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四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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